第十四章 戚繼光丁憂(第2頁)
李超聽出丁邦彥忌憚嚴嵩父子,他就把陸炳搬出來了。陸炳不單是錦衣衛大頭子,還是皇帝的嫡系心腹。陸炳要是說句話,嚴嵩也得有顧忌吧?
“唉,我擔心的就是這個。陸炳會為了繼光,和嚴嵩翻臉嗎?”丁邦彥仍然苦著一張臉。
這一下,李超也沒話了。戚繼光倒是滿不在乎。
“丁大人、李兄,你們不必擔心。還沒發生的事情,有什麼好發愁的?車到山前自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梁建接應來遲、虛報戰功、擾亂軍心、妄圖屈殺戰將,按照軍法他也是該殺。”
“該死之人被刺殺,這就是天意。大不了我不幹了,不當這個四品官。我回家照顧母親和兄弟,讀書種田度此一生,還逍遙自在呢!”
“繼光,你怎能說出這種話?”李超指出他不該態度消極,“你年紀尚輕,豈能就此歸隱、遠離廟堂?”
李超著急,丁邦彥卻有不同看法。“賢弟莫急,我倒覺著繼光此舉是件好事。”
丁邦彥的意思是,戚繼光先掛職回家,登州衛指揮僉事的職位還給他保留著。他不用到衛所去上班,工資照發。繼光父親不是剛過世嗎,他可以回家替父守孝,也叫丁憂。
按照傳統禮節,父母過世,身為人子的,應該居家守孝三年。做官的也要先辭職,等到丁憂期滿之後,才可以繼續到朝廷任職。
嚴嵩真要是死揪著不放,陸炳這時候再出來說話,效果就不同了。難為一名守孝之人,就算鬧到皇帝那裡,陸炳都佔理。所以,戚繼光為父守孝,這是以退為進的絕妙好棋。
三年之後,這事的風頭也過去了,沒幾個人記得梁建了,戚繼光再回登州衛履職也不晚。畢竟他還年輕,今年才十六歲。就算過三年,他也才十九。
丁邦彥已經把話說這麼明白了,戚繼光當然知道該怎麼做。
“多謝大人。卑職這就回家替父守孝!三年期滿之後,再來找大人報道!”
“唉,可用不了三年。”丁邦彥提醒他,“國家規定的丁憂期限是二十七個月,說是三年,其實不到。其中若有變化,我會隨時派人上門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