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昊 作品

第380章 還是錢(第2頁)

 贖回了賣身契,那麼就是贖罪錢,這個贖罪錢可真是數目不小,畢竟歷史上那麼多犯錯的將領,又能資金贖回自己必死罪過的囚犯,很少很少,不是囚犯們不願意,而是這個要花的錢實在是太多太多,需要十萬貫,也就是七億塊。 

 十萬貫,七億錢,就可以贖回自己的罪。 

 所以現在,那些教坊司的犯官妻女如果想要讓自己恢復自由身,那就必須拿出十萬零一百貫,也就是七億零一百萬錢,才能讓自己恢復自由身。 

 想想,希望多麼渺茫的機會,若是給了普通人,估計是永遠無法脫身了,但李恪還是要給她們希望的。 

 在唐朝,因為錢的稀少,布匹和鹽和銅錢是共同流通的等價貨物。 

 按照唐朝的匯率計算,一匹布,等於一兩銀,也就是一貫錢,一斤精鹽。 

 還有就是蠶繭,十斤優質蠶繭是一貫錢。 

 按照李恪的想法,先期肯定是養一萬盤蠶,每盤一百多條,按照到最後一半的結繭幾率算,應和會有,五十萬多隻繭,然後按照一百隻繭等於一斤來算,除去雜色繭,應和會有五千斤,也就是五千貫,而五千斤可以織五百匹布,也就是五百貫。 

 當然,這只是剛開始,李恪需要知道一下這些人關於織布的積極性。 

 按照李恪的想法,一個可得蠶五千進繭,總共可得錢五千貫。 

 教坊司裡有六千人,平均每人秋季季節就更少了,等著坐吃山空嗎? 

 掌控教坊司的官員已經想著從市場買回一些絲種,這屬於就佔了加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