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法院、法警局、檢察院
現在,裡織已經完成了對於法律體系的基本構建。
既然成文法已經有了,那就要有法律的實施主體。
所以,裡織應當按照法律去構建各個司法機構。
首先就是最重要的法院。
眾所周知,法院(court)是藍星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木葉也不例外。
木葉司法部在裡織的領導下,專門設立了木葉法院。
法院下設立了多個法庭,包括行政庭,刑事庭和民事庭。
民事庭是最多的,主要是木葉法院最大的一個用處,就是調解民眾的民事糾紛。
特別是木葉的治安部不怎麼管事的情況下,木葉法院不得不把調解的職能接了過來。
其次就是行政庭。
木葉的各個行政機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問題。裡織設立行政庭也是為了修正行政機構的一些問題。
最後是刑事庭。
令人意外的是,在“武德充沛”的木葉,刑事庭竟然是數量最少的。
這就牽扯到木葉的村情,還有忍界的基本情況。
木葉刑事廳設立的最多的案件,一般是平民和忍者之間的衝突,尤其是平民處於弱勢地位的時候。
忍者和忍者之間的衝突,忍者們更加倡導通過忍者對決去進行解決,勝者有理,敗者無理。
而平民與平民之間的衝突,更多的是民事衝突,刑事衝突比較少。至少站在木葉層面比較少。
這主要是因為平民在對於忍者和貴族的弱勢地位當中。
在一般情況下,平民都是會受到管束的,無論是在木葉內歸忍族管理,還是在木葉外歸貴族管理,他們實際上都是附屬於強大的勢力,在忍界中艱難生存。
所以,大部分平民都是在執行任務,包括但不限於種地,經商等。
這也註定了這部分平民的性格。他們很少會與他人產生激烈的衝突,除非來自生活和工作的壓力過重。
少部分地位較高的自由民,能夠經濟自決,一般也不經常會產生非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