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效村的摸摸頭 作品

第38章 大郎案(第3頁)

 少輔帶著笑顏說道。

 從行政等級上,二人層級相仿。

 不過國都令是行政主官,還是國都的行政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少輔還是留了幾分面子。

 國都令倒是覺得,刑部省就是在打自己的臉,甚至都敢上門拿人了。

 今日拿小吏,明日拿文書,後日就該拿國都令了!

 正好,借這個機會,國都令覺得自己還能刷一波貴族支持。

 “我衙門的人,你刑部省拿不住!今天你要拿人,就先拿我吧!”

 少輔有些為難:國都令拿不得,裡織的事情也要辦。

 也是可憐他一個五十多的老頭還要左右為難。

 不過,馬上也不用他為難了。

 “那就一起都拿走吧!”

 裡織出大名府就直接趕往衙門,正好趕上這一幕。

 國都令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向裡織,直到侍衛的手放到他的身上才反應過來。

 “你沒搞錯吧!我是國都令,你不能拿我!”

 其實刑部省確實沒有這個權限,但是大名有啊!

 裡織剛從大名府出來,說是大名親自下令都會有人信。

 不過裡織打算好好做做文章,搞出一套體系,而不是靠大名的權威去強力推動這件事。

 回到刑部省,裡織準備開始虛空印卡。

 本來裡織還想組織幾個專家,一起來進行立法工作。

 但是不巧,這幫人都不在國都。

 這件事又搞得很急,裡織沒有時間等那幫人,只好自己來了。

 木葉前2年1月6日,裡織以火之國大名府和刑部省的名義,頒佈了《火之國行政與司法法》。

 該法律明確規定了火之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職責、建制和運行等規則。

 這個法律也成為了《火之國總法典》三篇的首篇,對火之國的司法實踐與木葉的司法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鑑作用。

 其實裡織只是梳理了一下火之國的行政體制和司法體制,這方面在常人看來很重要的部分,實際上並不是裡織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