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秀才
北齊科舉制度分為五個等級,從下到上分別為童試,院試,鄉試,會試,以及最後由皇帝主持的殿試。
童試:最初級的地方縣、府考試,通過縣、府兩次考試者,成為童生,表明已具備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但很多讀書人考到鬚髮皆白,仍是一介童生。
院試:在府、州的”學院“舉行,又分為“歲試”、“科試”兩級。歲試是每年舉行的童生“入學”考試,錄取後即為“生員”,通稱“秀才”。科試則是對已在學校的秀才進行考試,成績優者方可參加下一級考選舉人的鄉試,成績劣者要受處罰甚至取消生員資格。科試也稱為錄科。只要考取了生員,就算脫離平民階層,成為“士”了。“訓士規條”稱:對學校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各衙門官員以禮相待”,“生員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報學政,俟黜革後治以應得之罪;若詞訟小事,發學責懲,不得視同齊民一體撲責”,即生員享受免丁糧(免役稅)、食廩(國家供給衣食,優厚者稱廩生,次一等為增生,初入學生員無廩膳、稱附生)、政治司法特權(官員以禮相待,生員見官不必下跪,生員犯法地方官須先報學官才能處理,不得像對一般百姓一樣施用刑具)。
鄉試:又稱為大比、秋闈,每三年一次。鄉試三場,分別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鄉試錄取舉人名額由中央規定下達,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別為數十名到一百數十名不等,全國錄取總額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由於考取舉人即具備做官資格,鄉試可說是北齊科舉最重要也最艱鉅的一關。鄉試之榜稱乙榜,鄉試則稱乙科,與進士會試的甲榜、甲科相對。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
會試:鄉試後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舉行於京師禮部,又稱春闈、禮闈。會試三場的內容與鄉試一樣,每科會試錄取進士約二三百人。會試正榜以外一般還有副榜。錄入副榜的舉人雖不算進士,但可以授予學校教官或其他較低級官職,或吸收入國子監為監生,獲得國家一定的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