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11章(第2頁)
在魔都買房的時候,他和人家中介發生了矛盾,直接動手將其從樓梯上推了下來。
他也沒想殺人,就是生氣,想動個手,教訓一下對方。
結果,那個中介從樓梯上摔下來,死了!
因為發生在大白天,李大亮連小區都沒跑出去,就被魔都的叔叔們給逮了。
後來,李大亮因為過失殺人,被判了7年。
按理說,七年的刑期,是不配關押到海城第二監獄的。
不過,可能是因為李大亮在境外多年,殺了不少人,再加上身上的那種軍閥氣質,讓叔叔們覺得他不是個善茬,就破格給關押到了海城第二監獄。
那個時候的曹昆,已經在監獄挺有實力了。
不過,李大亮並沒有投靠他,也沒有投靠別人,而是各方都交好,都不惹的一個姿態。
另外,得益於李大亮又黑又瘦,又不好看,也沒人想肛他。
所以,他前期在監獄裡,除了被人揍過,過的還挺順利。
當然,直到此時,所有的人,不管是魔都的叔叔們,還是監獄裡的曹昆等人,還都以為李大亮叫張百強呢。
直到有一天,李建波來探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