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96章(第3頁)
張婉清不安的嚥了一口唾沫,弱弱道:“這,這些都是我的。”
“你也配?”林詩涵盯著張婉清的眼睛,不客氣道,“你的工資收入拿出來我看看,還你的,你買的起嗎?”
張婉清臉蛋漲紅,道:“可是,這些都是苟一偉送我的。”
林詩涵嘴角一揚,道:“騷貨,你懂不懂法啊?”
“我才是苟一偉法律上的妻子,他花給你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他送你的這些東西,沒有經過我同意,我完全可以申請法院追回。”
“你身上的每一分錢,包括每一件衣服,都得給我留下!”
“也就是說,只要姑奶奶我願意,你只能給我光著腚滾出去。”
“所以,你有個屁啊你,這裡的一切,連一根毛都不屬於你!”
被林詩涵這麼當面一頓科普,張婉清張了張嘴,最終只能將目光無助的投向了曹昆。
其實,林詩涵說的這些,張婉清怎麼可能不知道。
她心裡明白,如果林詩涵真的走法院這條路,她所有的一切,都得還給林詩涵。
包括她的車,房子,名下的存款,以及首飾等等。
就像林詩涵說的一般,只要她願意,自己就得光腚滾出別墅。
可是,她不甘心!
她跟了苟一偉八九年,最後啥都沒落到,那她這八九年,豈不是白被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