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5章(第2頁)
之所以這麼安排,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狡兔三窟。
防止以後出事的時候,被人一鍋端,連個退路也沒有。
熊不凡也是這種情況,帝王酒吧雖然是他的,但是,並沒有登記在他名下,而是在他的一個情人名下。
這就導致,在熊不凡以及他的核心團伙成員死後,帝王酒吧就真的成了他那個情人的個人資產。
不過,他那個情人膽小,在熊不凡死後,擔心自己也會被清算,所以,就著急忙慌的將帝王酒吧賤價處理,賣錢跑路了。
說到這,就不得不提一個有意思的事。
帝王酒吧當初被賤價處理的時候,海城有頭有臉的商人,還有楊三刀這些大混子,都知道,但是,都不敢買。
因為,熊不凡正被清算中,誰敢買他的酒吧啊,萬一引火燒身了怎麼辦?
最後,帝王酒吧是被廣省那邊來的一個不知情的商人,以一個非常低的價格買下來的。
後來大家一看啥事沒有,就坐不住了。
帝王酒吧有多賺錢,他們太清楚了,那就是個會下金蛋的母雞啊!
結果,竟然被廣省來的一個外地商人給買走了,這可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