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有行 作品
第262章 免死金牌(第3頁)
還有當朝先皇帝的名諱和寫下這詔書的日期。
李瑾看過後,給了大理寺卿,看後給了鑑廷司長李純,李純看後又給了大皇子安玄明。
安玄明沒有多想,接過了,然後沒有給太子安行。
安玄明上前,把詔書拿在手裡,道,“護國公安,我是皇長子安玄明。這正廉堂,如今是我在坐堂。擊鼓後繳千萬兩黃金,便可免了杖刑,這未免重了些。”
護國公哼了一聲,“我竟不知,冤案還可以用錢買命。”
安玄明道,“我也是秉公辦理,這法令都有記載,本朝建立後不久,便有冤案,敲了這鼓,上繳了千萬兩黃金,免了杖刑,為她的母親鳴冤,討回了她母親的清譽。”
不一會,便有范家的家丁,抬上來了幾個箱子,打開是亮閃閃的黃金。
裴昕陽感慨的同時,也佩服范家,要是這皇子不認這詔書,那就用黃金。
兩手準備,真不愧是皇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