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有行 作品

第152章 看戲(第3頁)

 蕭丹瑜、蕭容、楊子舜跪成了一排。

 裴昕陽和衛素素聽傳後,進了鑑廷司正堂,行禮。

 廷司大人,“起身吧。”

 “多謝大人。”

 廷司大人,“經查,北安景文十七年八月二十日靈陽城丘雲縣青山鎮楊村案,是楊行佑所為,蕭容供認不諱,承認了所有的犯罪事實。但人已死,判直系後五代不能入朝為官,不能從商,只能為民。

 蕭容承認,北安景文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上京城囚犯殺學子案,她為主謀,且多次派人刺殺,對孫子楊行佑所為隱瞞不報,判秋後問斬。

 蕭丹瑜作為廷命官,知法犯法,私放犯人,謀取他人性命,家產全部充公,後三代不能入朝為官,罷官,秋後問斬。

 楊子舜教子無方,為長子楊行佑的所為隱瞞真相,助紂為虐,造成楊家案,勞役十年。

 靈陽城丘雲縣青山鎮楊村楊辰勝一家無一人生還,但因有繼室繼子,享有繼承權。

 楊毅朗作為家主,判楊毅朗賠其楊辰勝繼室五千兩銀。

 賠衛清淮的各種費用,判蕭丹瑜和楊毅朗一人五百兩銀。”

 楊子舜叩頭,“大人,小人有異。”

 廷司大人,“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