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杉公子 作品

第952章 事有蹊蹺(第2頁)

 其主要職能是,承擔和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

 以及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

 無論是國務院國土資源部還是地方的國土資源局、國土規劃局,其地位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權力如此集中的情況下,國土規劃局的一些領導,自然也成了很對商人、地產業者眼中的香饃饃。

 甚至有些局裡的幹部,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自己指使親屬參與到一些項目中來。

 就好像這個何明浩在舉報信材料中提到的那樣,常康林局長的弟弟,參與到了很多秦陽市的土地項目之中,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由於本身是垂直管理的緣故,觀水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國土規劃這一塊並沒有自主權,很多情況下都是要市國土規劃局來安排其轄地的土地使用項目的。

 這就給了這位常局長一個大好的斂財機會。

 從現有的材料來看,這位常康林局長顯然是把握住了這樣的機會,從中謀取了一大筆好處。

 就這份材料的完整性來說,李青雲覺得它已經是足夠讓常康林吃官司了。

 但是這件事情可不僅僅是常康林個人的問題。

 他能夠在觀水湖經濟技術開發區肆無忌憚的這樣行事,難道觀水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領導就不知道嗎?

 就算是開發區的其他領導忌憚這位常局長的重要地位,至少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石寶忠,是不會有這樣的顧慮的吧?

 李青雲相信,這樣的猜測不僅自己會想到,市裡的大佬們、省委巡視組那邊,也同樣是會想到的。

 以目前市委和省委巡視組這邊較勁的趨勢,這件事情很可能成為又一個導火索,其殺傷力甚至還在劉良峰事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