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杉公子 作品

第947章 省委巡視組找上門(第3頁)

 “秦陽市南水區安監局主任科員蔣冰,在去年六月份,以企業安全委員會副主任身份,受邀擔任聯盛集團安全生產顧問,兩頭領取報酬。”

 “除單位工資補貼外,這位蔣冰同志還領取了薪酬3.5萬元,電話及交通補貼4800元之多……”

 聽著吳平華組長這些證據確鑿的事例,李青雲的眉頭就輕輕皺了起來。

 對於幹部違規兼職的事情,其實李青雲最早在蓮花鄉的時候就有所瞭解了。

 當時塬北縣礦業局的幾名副主任科員,就兼任了一些礦業企業的顧問。比如後來調任蓮花鄉擔任副鄉長的黃玉軍,當時就有過兼職。

 不過這種專業性比較強,而且又確實對企業做出了貢獻的兼職,是並不違規的。

 李青雲本人,對此也是一直持支持的態度。

 但是現在聽這位吳組長的一番講述,似乎秦陽市下面這些部門的幹部,有些太無法無天了。

 這一個小小的南水區安監局主任科員,正科級幹部,一年就從人家企業領取三四萬的薪酬?這都趕上他一年的工資收入了吧!

 最關鍵的是,這種安全委員會副主任的職務,虛得厲害,根本就是不用做事情的。

 說白了,就是企業變著法兒給這個蔣冰一些好處,讓他這個安監局的主任科員,關鍵時刻能為企業說句話。

 想明白了這些,李青雲當然就對蔣冰這種人嗤之以鼻的了。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這種領導幹部兼職的事情,有時候又很難對其合理性進行鑑定。

 畢竟還是有不少領導幹部的兼職,是實實在在做了事情的,或是對某個單位、某個企業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的。

 真要是省委巡視組搞一刀切,在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話,那可真是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