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杉公子 作品

第893章 回原單位(第3頁)

 正常來說,副處級升任正處級,是有硬性的要求的。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首先,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其次,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最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對於這三個條件來說,李青雲其實已經都達到了。

 從蓮花鄉算起,他參加工作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五年,基層工作經驗更是有四年之久。

 並且,李青雲從沙河縣委常委、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調任秦陽市紀委常委、糾風辦主任,已經經歷過兩個以上的不同副處級崗位鍛鍊了。

 從時間上來說,李青雲在副處級的崗位上,也已經幹了兩年出頭了,堪堪滿足了提拔的條件。

 但是,滿足提拔條件是一回事兒,提不提拔就又是另一回事兒了。

 李青雲雖然對自己的能力還是比較自信,但是卻也沒有自大到認為自己已經具備了提拔正處級的條件。

 當初他從辦事員上經發辦主任的時候,雖然並沒有被算作為破格提拔,但是實際上,李青雲是有些佔了鄉鎮幹部行政級別不明朗的便宜。

 實際上,剛剛畢業下方到下面鄉鎮鍛鍊的大學生,能在三年內上到鄉鎮黨政辦、經發辦這樣重要部門的副職,就很不容易了。

 可以說,在自己仕途的起點,李青雲是被李佔國這個貴人給推了一把。這才使得他年紀輕輕,就有了一個很高的起點。

 至於後來的一路提拔,倒是按部就班,沒有什麼出格的地方。

 然而因為有了之前的高起點,李青雲就算是按部就班的走下去,他的每一次提拔,也肯定是異常惹人注目的。

 在自己二十六七歲的時候,就上正處級?

 這事兒李青雲還真沒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