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杉公子 作品

第810章 絕不妥協(第2頁)

 ……

 糾風辦的暗訪工作,遭遇市直部門領導幹部的刁難,這件事情很快就在市委市政府的兩個大院裡傳開了。

 事情的兩個主角:糾風辦主任李青雲、招商局副局長劉良峰,也成了大家夥兒議論的焦點。

 下午上班的時候,紀委這邊幾個科室的紀檢監督員,就紛紛藉機會和糾風辦想熟的人打探消息,想知道第一手的情況。

 對於大辦公室不時來往的其他科室的人員,李青雲並沒有怎麼放在心上。

 他這會兒,正全身心的投入到這份報告的起草上。

 李青雲寫的報告,自然是反應的昨天晚上,糾風辦這邊的巡查人員,在暗訪時的詳細經過了。

 報告中,他並沒有誇大那個劉良峰的任何言辭,全都是用事實說話。

 毫無疑問,對方最嚴重的一點,就是誹謗“糾風辦”工作人員這一條了。

 李青雲深信,僅僅憑藉這一汙點,對方至少就要落得一個通報批評的處分。

 一般來說,行政機關內部上級處理違紀的下級,或者行政機關內部監察部門或者紀委處理違反紀律的人。

 在情節不嚴重,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都適用於通報批評。

 被通報批評者,如果情況嚴重,通常一年時間內,是無法晉升的。

 情節一般者,這個時間大概也就半年左右。

 雖然對劉良峰來說,半年時間無法晉升,並不會對他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

 但是通報批評還只是李青雲預想中的第一步,如果劉良峰這個誹謗的罪名成立,檢察機關是完全可以介入的。

 當然了,在李青雲看來,如果這個劉良峰身後真的是站的石清泉副市長的話,多半還是能保下他的。

 自己的這份報告之所以還要和劉良峰針鋒相對,除了實事求是之外,也有擺出強硬姿態的意思。

 畢竟,糾風辦的工作本來就不好搞。

 真要是這一次讓劉良峰罵了自己的人,自己這個副主任卻不能做些什麼,這以後糾風辦的工作還怎麼開展?

 下午快要下班的時候,李青雲的報告也寫得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