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杉公子 作品
第536章 理論(第2頁)
說道這兒,李青雲瞥了一眼這消瘦男子肩膀上紅袖章,淡淡開聲道:“看你的肩章,應該是臨時工吧?也就說,你是沒有執法權的,你要我出示證件,恐怕還不夠格!”
“你!”消瘦男子被李青雲的這一席話,搞得是面紅耳赤的。想要反駁一二,卻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李青雲的訓話還在繼續,他掃了一眼那邊的中年美女,一字一句道:“警務條例有規定,警務人員在執勤過程中,應當使用文明、禮貌、規範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看你們兩人和這個女人相熟的樣子,我嚴重懷疑你們此行執法的目的。另外,我保留向你們上級機關舉報投訴的權利。”
“md,你小子懂得挺多啊!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了!”這個年輕的輔警可能是覺得丟了臉,當下就開始罵罵咧咧起來。
“住口!”
眼看著這個叫小張的就要過去和李青雲發生衝突,那邊的微胖的大蓋帽“王科長”已經聞訊趕了過來。
剛剛李青雲和這個“小張”的對話,這個王科長一直是注意聽了的。
他是正式警務人員,自然懂的要比自己的手下多得多。
聽李青雲這話裡一套一套的,他心裡就大概有了數——對方也是體制內的人。
不管對方的身份是什麼吧,顯然今天這事兒已經不適宜鬧大了。
也正因為有了這樣的想法,這個王科長在看到自己的手下可能要逾越的時候,才立刻出言制止,自己走了過來。
對於站在自己面前的這個滿身酒氣的“王科長”,李青雲是絲毫沒有好感的。
雖說這兩人剛剛喝酒的時候,可能已經過了工作時間。但是既然喝了酒,你們就沒有資格出來執行公務。
因為警務條例裡規定得很清楚:工作時間嚴禁飲酒,包括值班、備勤時間。
現在這個“王科長”因為自己的一個熟人打了電話,就不顧警務條例過來給對方撐場子。這在李青雲看來,實在有些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