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第3頁)

 姜歲歲問劉瑾瑜,“是週六還是週日?”

 “週六。”劉瑾瑜調侃道:“你問這幹什麼?難道你還想去賺這二百塊錢不成?”

 姜歲歲聞言一笑,“我還真就想去賺這二百塊錢!”

 因為江晚晴的訂婚儀式也是在週六舉辦,姜歲歲合理懷疑劉瑾瑜去兼職的婚慶和給江晚晴佈置場地的婚慶是同一家!

 也就是說,如果姜歲歲去兼職的話,就能以一個合理的身份和理由出現在江晚晴的吃瓜(不是,訂婚)現場!

 不然以江氏和姜氏的關係,她還真怕被趕出來!

 劉瑾瑜根本不信姜歲歲會去吃這種苦,“你週末還是回家當你的大小姐享福去算了。

 我聽介紹我去的學姐說,這二百塊錢賺得可不容易。

 需要從早幹到晚不說,還需要不斷地走動、搬東西,一天下來腰都要累斷了!

 二百塊錢對你來說,丟了都不心疼,你去遭這罪幹嘛?”

 胡曉千捂著嘴笑了,“大概是想體驗體驗生活?

 我爸都經常唸叨著讓我去打個暑假工什麼的,好知道錢不是大風颳來的!”

 劉瑾瑜覺得多半是這麼回事了,千億富豪家的大小姐,應該一直上的都是貴族學校,這八成是她第一次和他們這些平民百姓一起上學。

 見識到了社會各階層人的生活,難免會有好奇,想要去嘗試體驗一下。

 不過打工這種事對姜歲歲來說是玩票,對劉瑾瑜這種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來說是一個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徑。

 週六的這份兼職是劉瑾瑜認識的一個學姐介紹的,如果做得好的話,後續有活可能還會找她去幹。

 不是她不相信姜歲歲,但是姜歲歲畢竟是富豪家的千金大小姐,怎麼可能吃得了這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