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桂圓寶寶 作品
第124章 任務六:短命路人要長壽3
什麼都可以沒有,不能沒有錢。
“不用你支付許華洋的治療費,我打電話給我發信,讓他去交費。”許靜美打了電話聯繫自小一起長大的吳滔,是吳娜娜的親哥哥,也是許靜美的爹。中期因為許靜美屢屢針對顧依然,讓吳滔傷了心,愛上顧依然的善良美麗。
大結局時,顧依然將二人說合到一塊,兩人結成歡喜冤家。
溫婉再醒來時,手臂打了石膏,肚子上還有傷口,頗有些慘不忍睹。面前站著兩名律師,分別是顧依然與許靜美二人請來的律師,請求她出示諒解書,作為賠償,許靜美給她一百萬補償金,顧依然同樣補償一百萬。
“在有錢人眼裡,人命可以用錢來買?我當時看得很清楚,許靜美看到我在社區內小跑時,故意加大馬力撞進來。她這是故意殺人罪!我未被她撞死是我命大。民事案件可以私了,刑事案件沒法私了。”
“許小姐若傷重而亡才是刑事案件,你未死就是民事案件。”
這該死的書中世界。
她出諒解書,這就是民事案件,如果她本人不同意就是刑事案件。
“她們想求原諒,由肇事者自己來。我累了,我要休息。”
兩個律師離開了。
張嫂帶著火鍋店的同事來醫院探望溫婉。
溫婉在醫院倒也不用花錢,因為她是被車撞傷的,許、顧兩人負擔了醫藥費,還請了護工照顧她,這樣的傷如果在修仙界,修為高自己就能好,修為低就是一枚療傷丹的事,但這是凡人世界,丹藥都在靈域、仙域空間中。
張嫂坐了一會兒,就與火鍋店的同事一起勸她接受私了。
溫婉這才明白,他們是受人之託來勸自己的。
“張嫂,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受苦受傷的是我,我只要求兩個肇事者當面向我道歉,這要求並不過分。張嫂,水果拿走吧,我現在吃不了,帶回去給火鍋店的同事分了吃,下次別再來看我了,那半個月的工資,你現在結過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