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昱玲 作品

第20章 夜未眠(2)(第2頁)

 “那你可曾想過,要竭力去爭取。”邱曉的追問,程餘切切實實的想過,坦言:“想過。但我不能。正如老人家所說的那般,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註定不幸。我不想讓你揹負一生的壓力,也不想你因為我影響你與父母的關係。”

 程餘坦言當年的想法,惹得邱曉流出遺憾的情緒:“可是,若是你堅持,我們一定會有辦法扭轉形勢。”

 程餘哀嘆一聲:“若是堅持,會令大家都痛苦,這樣的堅持又有多大的意義?”

 邱曉感慨:“你說的或許是對的。”

 程餘本想點燃一根菸,隨後又放了下來:“這麼多年過去了,早已無所謂對錯了。”

 “也許吧。”邱曉依舊緊緊地靠在程餘的肩上,只是此時的她早已淚流滿面。突然,邱曉話鋒一轉:“餘,你知道嗎?當時父母給我安排婚姻後,我回到了你的家鄉去找你。可你家人並沒告訴我你的去處。若是當初,我找到了你,我一定不會嫁給他。”

 “我知道。這都是我交代了家裡人。因為,我不想影響你的幸福。”

 “幸福?餘,你真覺得我幸福嗎?”

 幸福,一個多麼美麗的詞彙。只是,什麼叫幸福?卻各有各的見解。幸福並不全是擁有財富多寡,也不是你擁有多少紅顏,多少知己。只有當你處於迫切需要,得到某種東西的狀態中,得到了你想要的東西時,你就會感到幸福。就像你身處於一群飢腸轆轆的人群中,這時有人突然給了你一塊麵包時,你便會感到無比幸福。而當你麵包被他人搶走時你便是痛苦的。又像是當你無處落腳時,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個可以棲身躲雨的溶洞時,這個時候的你就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也會因慾望得到了滿足而變得複雜起來。就像飢餓的人得到一碗飯後是無與倫比的幸福。可當他不再飢餓時,還是隻能得到一碗飯,將不會再感到幸福,此時他想要的幸福是一碗飯裡還要有五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