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放手與堅持(3)(第2頁)
餘,我的愛人。今天給你留下這封信,卻不是鴻雁傳書寄相思,卻是一封尺素斷往事,或者是說一封絕情書吧。李商隱有詩句說“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如今,即使我再想念你,也只能是“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了。”
餘,我的愛人。自十八年前,你不辭而別,一別十五年;又三年前,你離去已三年。十八年來,我對你的思念,對你的愛不減反增。即使在我結婚的那兩三年裡,我也總會在夜裡偷偷想你。一想到你,眼淚就會偷偷流下來。三年前,你離開時,我想著或許此生真的無法再見到你了。但又固執地相信,待你功成歸來後,一定會來娶我。於是,我天天盼,夜夜盼,盼你早日歸來,盼你早來娶我。我渴望成為你的妻子,這個想法自從與你相愛起就不曾改變。後來,你我雖然都發生了或多或少的情感經歷。只是,沒有任何一段感情能勝過你在我心裡的分量。
昨天,我終於盼到了。見到了我日思夜想,盼望著見到的你。可是,你的身邊已多了一個紅顏。說真的,當時看著你和她一起親暱走著的背影,我跟在後面,好幾次都想衝過去,把你拉過來,然後罵你身邊的女子。可我有什麼資格?沒有任何資格這樣做。你未婚,她未嫁,我有什麼理由罵她?就因為我比她更早認識你?這顯然是很幼稚的理由。所以,我只好剋制,努力剋制情緒。
當時,我的心頭只有一個念頭和想法,我要宣示我在你心中的主權。才有了我從後頭叫住你,不顧你身邊女子(應該叫雨絲姐吧)在側,一把將你抱住。可很快我就發現,我錯了。你愛她勝過了愛我。
餘,你別不相信我的直覺。女人的直覺天生就是準確的。昨天在海灘邊,聽你跟我說起雨絲姐,說她對你的愛,對你的好,你心中又遲遲無法將我忘懷,以至於你不敢大膽接受。說真的,你說這話時,我好羨慕雨絲姐。她走進了你的心,讓你願意將此生託付。餘,你別奇怪,若你不是願意,怎會接受她對你的支持與幫助?當然,我也相信,你心裡對我有著深深的愛,但那一定是從前。如今,你對我更多的是一種愧疚,一份虧欠。餘,愧疚與虧欠並不是愛。真正的愛裡沒有虧欠。真正的愛是你愛我,我愛你,讓陪伴成為習慣。能陪伴才是真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