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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幼龍的我被女明星帶回家-第8章 神龍打麻將,吃龍算不算緊急避險(第3頁),獨沐林楓,月如中文
獨沐林楓 作品

第8章 神龍打麻將,吃龍算不算緊急避險(第3頁)

  {我祈禱家裡遭小偷,把我的作業偷走,因為我還沒寫。}

  {不,小偷還會給你送回來的,他可不希望給你寫作業。}

  {小偷說:神尼瑪的作業。}

  {那我就祈禱出門就撿錢吧。}

  {結果一看是自己昨天丟的錢,哈哈,不過也算失而復得了。}

  {看那三個人都不想玩了,可是天天“生氣”了,三人生無可戀,還得繼續受折磨。}

  {唉,求三個人的心裡陰影面積。}

  {這題好難,誰會算?}

  幾人一直打到深夜,這才結束了折磨,去睡覺了。

  葉天當然還是和喬菁菁一個被窩了,他哪也不去。

  {好羨慕天天啊,好吃好喝好招待,就連晚上睡覺都要和大美女一個被窩。}

  {羨慕有個蛋用,祈禱下輩子也變成國寶吧。}

  {說起國寶,你們還記不記得羅三老師講的法律小知識。就是如果你餓了三天三夜,快要死了,碰到了天天,能不能吃它?}

  {你還想吃它,一個龍威就把你弄趴下了。}

  {不考慮武力這方面的因素,假如我手裡有刀,有槍的,我快死了,我如果吃了天天,算不算緊急避險?}

  {我知道吃熊貓算是緊急避險,但是吃龍嘛,估計得給你抽皮扒筋,因為嚴格意義上來說,天天現在不算是動物了,他是龍國圖騰。}

  {好一個抽皮扒筋。}

  {前邊那想吃天天的哥們留下地址,我給你郵點土特產。}

  {我就是學術探討一下,要不咱們艾特一下羅三老師?}

  {走,去羅三老師的微博下邊給他留言。}

  於是很多人還真的去了羅三的微博下留言,問:快死的情況下,吃了神龍天天算不算緊急避險?

  當羅三看到消息的時候,他微博下邊的留言都有好幾千條了。

  而且#吃天天算不算緊急避險#的話題一下子還上了熱搜。

  其實羅三哪知道吃神龍算不算緊急避險啊,但是這種念頭可不能有啊。

  於是他趕緊在下邊回覆:神龍是龍國的圖騰,是龍國精神的象徵,而且僅此一條,大家一定要愛護它,保護它。

  熊貓:是我不配嗎,為什麼吃我就沒事。

  金絲猴:我不也是一樣。

  長臂猿:都別說了,我們都不配。

  東北虎:誰敢吃我,我先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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