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310章(第2頁)
孫悟空這一番話倒是也讓這老縣令猶豫著點了點頭。
“你這猴頭,說得倒是也有幾分道理,那我來問你們,你們為何要化妝高僧,搶奪寇家財物?”
老縣令再次一拍驚堂木,對著唐僧和孫悟空他們審問道。
“我等未曾搶劫,不能空擔罪名。”
唐僧厲聲的回答說道。
“我說老倌,你憑什麼就說我們搶劫寇家財物,有什麼證據嗎?”
豬八戒也是搖頭說道。
“還敢狡辯,在你們這裡發現了寇府的金銀器具,上面都印有寇府的印記。
若非你們搶奪,那寇府財物怎麼會出現在你們身上?”
老縣令繼續審問道。
“這些財物,是我們遇到強盜,從強盜手中奪來的,這總不犯法吧。
你說我們是強盜,僅憑金銀器具,那還不夠。
要麼你在我們搶奪寇府的時候抓到我們,要麼你就有人證,否則無法定我們的罪?”
孫悟空對著老縣令申辯說道。
“咦,你這猴頭,倒是善於狡辯,可是本官有鐵證如山,這寇府贓物便是你們行兇的物證。
此外本官還有人證,寇善人的女兒親眼看到你們搶劫寇府,還要對她圖謀不軌,你們真是良心喪盡色膽包天啊。
來人,帶人證!”
隨著老縣令的話,片刻之後,化身為寇善人女兒的觀音被帶上了公堂。
觀音自然是演技派,一看到唐僧他們,立刻假裝畏懼驚駭。
“大人,就是他們,就是唐僧四人搶劫了我們寇府,那個肥頭大耳的還要非禮於我。
幸虧我父親拼死保護,這才讓小女逃過一劫,可憐我那仁善的父親,卻被這四個惡徒給活活打死了。”
觀音一邊指正唐僧四人,一邊不斷地哭泣,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
“你莫要太過於悲傷,本官作為地靈縣的父母官,自然會為你主持公道,讓這四個強盜,受到應有的制裁。”
老縣令揮手示意,觀音先行退下。
接著又對著唐僧他們審問道。
“如此你們還有何話可說,人證物證具在,你們如何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