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42章
李霞其實並不想為李剛說情,反而,她說:“他小時候因為是兒子,又是獨生子,還比較聰明,成績也好,被慣壞了,上高中捱了幾年打,回來以後人一下就變老實了,但那不是真老實,要真的老實,他能把我手裡幾個錢全騙走?”
李剛是那種自己不冒頭,總躲在後面給媳婦出主意的人。
他媳婦叫嚴琴芳,本來也是毛紡廠的工人,還是李霞給介紹他的。
結果結婚後天天在車間散播謠言,說陳恪一月工資幾大百,李霞卻給伯父伯母一分不給,是白眼狼,又故意穿破鞋子補丁褲子顯眼,就搞的李霞不得不掏錢。
要不是孩子沒了,她可能也醒悟不了。
但一回流產搞的她元氣大傷,很可能再也要不到孩子,她對李剛也就只有恨了。
要不是嚴琴芳為了錢天天鬧她,她何至動胎氣?
要不是錢都被李剛拿走了,孩子還能保得住,現在都會滿地跑了呀。
李霞說到最後,才又說:“不管是在哪,只要抓到現形就報警,抓他去坐牢。”
陳柔拍拍她的手說:“我要回家了,你記得按時吃藥。”
按理,李剛的事情她瞞著李霞也行,一個不重要的人,既然他都跑到香江來了,碾死他就好比碾死一隻螞蟻,無足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