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67章(第2頁)
陳柔的打扮有點乍眼,好在富豪漁港酒店裡吃飯的人並不多,她把小丁的夾克套在外面,再把頭一低,刻意走出個腦溢血的腳步,就沒人敢招惹她。
進了漁港上二樓,只有兩個包廂有客人,站門口聽了一下,找到廁所翻窗戶出去,不一會兒陳柔人已經趴窗戶上,可以看到毒販子李暴發和他的客人了。
不誇張的說,她認得自改革開放以來沿海地區所有的毒販子。
李大瘸子的倆兒子一個叫李暴發,一個叫李激發,可見他想發財的心。
他跟李霞的養父母是同鎮,同族,也是堂親。
之所以出現在李霞和陳恪的訂婚宴上,也是因為有頭有臉才被專門邀請的。
而他在半年後,能那麼輕易的殺掉陳恪,只有一個原因,當時的陳恪因為在訂婚宴上一見而認識他,當他是個長輩,所以懷的戒心不夠多,但警察和毒販的較量,是比戰場還要殘酷的,陳恪的戒心不夠,就被他的人背後使黑錘,給敲死了。
應該也是怕警方會順藤摸瓜查到他,他索性給李霞灌了毒,把房子一把火燒了。
可以說他借的純粹是運氣給的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