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18章(第3頁)
在公海有些販毒團伙招募人體攜帶者,打的也是日本電子廠的旗號。
但把人招過去之後,都是專門送到各個國家的出入境口,用來運送毒品的。
那種是可以賺錢的,運送一趟毒品賺的還蠻多,但當然風險也大,因為不論是哪個國家,一旦在機場或者海關被查處攜帶毒品,大多都是要槍斃的。
陳柔懷疑李霞那個弟弟兩口子要不是被拐,就有可能是被人騙去販毒,不過身為她的舅舅,在她成為孤兒的時候沒有出手幫過一把忙,那樣的人不提醒也罷。
而且上輩子是特警,既然碰上這種事情,陳柔當然順帶著,通過李剛兩口子來查一查,要能逮到一個毒販子,她倒是很樂意。
這件事她就含混過去了,然後她對李霞說:“李霞姐,既然我在毛紡廠投了錢,當然就要看到它的收益和發展,雖然咱們還沒有談過,但投錢是要講利潤的,這樣吧,你跟你們的廠領導討論一下,想辦法幫廠子的效益搞起來,怎麼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