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10章(第3頁)
再後來,警方在水杯上查到聶釗的指紋,兇手就被定義為只有七歲的聶釗了。
基於那樁事,聶榮還親自跟於崢嶸打過招呼,說一定要保密,不能外洩。
而當時的聶釗還是個小孩子,他明明沒有下過毒,卻被誣賴為兇手,還要被老爹送到歐洲去,但是他沒有做辯駁,也只跟他大哥聶臻說了聲保重就離開了。
那時於崢嶸就覺得,一個七歲的孩子那麼能沉得住氣,就很不一般。
他也跟梅潞講過,聶釗不除,將來必為勁敵。
也是因此他才會在鬼頭昌點名要聶釗時鼎力合作,勢要送聶釗去死。
但截止今天聶釗還沒死,甚至正在朝他走來。
……
見於sir一臉晦喪,聶釗關切的問:“於sir是不是很忙,有緊急案子?”
於崢嶸意識到自己失態,笑著說:“是太太打來電話,問我要不要回家吃飯。”
聶釗慢條斯理疊好手帕裝了起來,說:“本來我還想說今天正好週六,我晚飯也沒有安排,想跟於sir一起吃個便飯,但是……我們做男人的,不要讓太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