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兩覺 作品

第四十七章 時間的灰燼(第2頁)


江湖險惡,我還是太年輕了,幸好這夥人只是一般的潑皮無賴,若他們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經栽在這兒了。

當然,他們是不會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無賴放的狠話而已,但我還是被打得半個多月都下不了地。

從那之後我就明白了,這個江湖,光有武功是沒有用的,所謂“道義”,也不過是活下來的人才能談論或編造的東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劍客來到了我這裡,他的名字叫林東。

林東的劍很快,可是人很邋遢,連鞋都不愛穿。

我知道他可以幫我賺很多錢,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歡這個人,因為算命的曾跟我說,我“命中犯東,是以而終”。

林東比我大整整十歲,但很多時候他都幼稚得像個愣小子,錢到了他的手裡,很快就會花完。

當然,他並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則。

我介紹的買賣,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訴他,我這裡是給人找殺手,不是找俠客,他便笑笑,繼續在我這裡吃白食。

我想趕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過神來,我發現這臭不要臉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於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聞知留下的那壇酒,跟他講起了“醉生夢死”的故事。



可他卻說,他不想喝。

因為有很多事,他並不想忘記。

…………

初十日,立秋,晴。

有個女人來找林東。

“那個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幾天了。”

“趕她也不走有什麼辦法?難道要我帶著老婆闖蕩江湖啊?”

“呵……誰說不行啊,事在人為嘛,我曾經也……”

“你曾經穿過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頭有什麼‘曾經’啊?行了吃飯吃飯。”

“哦……”

我不知道林東是單純的粗魯,還是已看穿了我的心思。

他沒讓我講出的話,確是我的心裡話。

我曾經也和林東一樣,一心打天下,以為能拋下自己的女人,誰知等我回到家才發覺,她成了我嫂子。

…………

十五日,晴,有風,地官降下,定人間善惡,有血光,忌遠行,宜誦經解災。

今天林東又做了筆賠本的買賣。

他為了給一個窮人家的小姑娘出頭,去殺了當地的一個惡霸。

那個惡霸的武功並不差,且身邊還有很多同夥,可林東就這麼單槍匹馬地找上門去了,結果……

“為了一碗兒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嗎?”

“不值得,但我吃了兩碗兒粉,身上只帶了一碗兒粉的錢,沒辦法,我不喜歡欠別人的。”

“你要不要臉?”

“那孩子說她父母都被那個惡霸殺了,所以她才一個人在那裡賣粉兒,我不能在她那裡吃白食。”

“我現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來我應該沒事的,但是我的劍沒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為我直接,認為對就去做,從來不會想什麼代價,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讓我漸漸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樣,因為我知道狄不倦絕對不會為一碗粉去冒險,這是我和你的分別。”

那天我被這吃白食的氣得不輕,好在沒過幾天,他終於決定要離開我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