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搶劫致人死亡案

李忠義走到丁志副局長辦公室,說:“丁局,前年的搶劫殺人案有情況了。”

丁志驚訝地說:“有線索啦。”

李忠義說:“z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抓獲的一名販毒嫌疑人,他冒用我們轄區已死亡的李全明的身份信息,z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電話聯繫我們核實一下,經指紋比對,這名嫌疑人的指紋跟我們搶劫殺人案現場提取的指紋比對上了。”

“那太好了,你馬上帶人出差,你們過去審查一下嫌疑人,最好能把嫌疑人押解回來。”丁志高興地說。

“我帶副大隊長李彪,偵查員黃偉,還有技術員田亮,當時案件現場是田亮勘查的,到時審查時,田亮也許能提供一些現場情況。”李忠義說。

“沒問題,案件核實了,我們還要查冒用身份的情況。”丁志說。

李忠義無奈地說:“如果案件查實的話,可能會帶出派出所的民警。”

丁志嚴肅地說:“作為一個警察,底線都沒有了,這個案件是惡性案件,我們三年沒破,真是恥辱啊。這次查出來蛀蟲,我絕不手軟。”

李忠義跟李彪、黃偉、田亮在會議室開了個短會。李忠義說:“這次搶劫殺人案的指紋比對出嫌疑人,還是兄弟公安局主動請求我們協助才發現了嫌疑人。我們三年沒破的案件,這次出差爭取拿下嫌疑人的口供,一定要把這起命案積案清零。李彪,你跟z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偵大隊聯繫並買好明天我們四個人去z市的機票。黃偉你把搶劫殺人案的案卷材料複印好帶上,指紋鑑定書也帶上。你和田亮去鄉下找李全明的親屬做份筆錄,證明李全明已經死亡的情況,再向各個派出所發一份協查,附上嫌疑人照片,讓各個派出所核實嫌疑人真實身份。李彪,你安排民警找麵包車司機辨認嫌疑人。”

李彪、黃偉、田亮異口同聲說:“好的。”

李彪安排趙飛和寧海給證人面包車司機趙兵辨認“李全明”。趙兵到了刑偵大隊會議室,趙飛和寧海在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將辨認照片遞給趙兵。趙兵看了一會辨認照片,指出辨認照片中的6號就是逃跑的嫌疑人。6號照片的男子就是“李全明”。

第二天,李忠義、李彪、黃偉、田亮四人乘坐飛機到了z市。當天下午,他們四人到了城北分局刑偵大隊,顧大接待了他們。

在城北分局刑偵大隊會議室,李大對徐大說:“我們有一起命案積案,你們大隊的民警王志永跟我們聯繫的,你們抓的一個販毒嫌疑人李全明,他的指紋比中我們的案件嫌疑人,這次我們過來要提審嫌疑人,核實一下情況。如果是他乾的,最好能讓我們將嫌疑人押解回去。”

徐大聽了一臉懵逼,旁邊的李挺副大隊長說:“王志永是我們華元責任區刑警隊的民警,他在華元所工作,他經常抓毒販的,我叫他過來一趟。”

李挺給王志永打電話說:“你現在到大隊會議室來一趟,江城分局刑偵大隊的領導過來了。”

王志永說:“好的。”

李大說:“你們隊的王志永很有責任心,他抓的毒販冒用死亡人員的身份信息,他聯繫我們核實情況,他把嫌疑人的指紋編號給我們了,我們通過比對發現嫌疑人的指紋跟我們一起命案積案的指紋一致。”

徐大笑著說:“原來是這樣,王志永這小子工作不錯,拼命三郎。”

過了二十幾分鍾,王志永來到了大隊會議室。徐大讓王志永坐在旁邊,說:“這幾位是江城分局刑偵大隊的領導,你之前跟他們聯繫的。”

王志永說:“各位領導好。”

李大看著王志永,笑著說:“小夥子不錯,你幫我們找到了命案嫌疑人,這次我們過來主要就是提審嫌疑人,核實案件情況。”

王志永說:“嫌疑人因販毒已經刑拘了十二天,我提審時就發現他對自己的戶籍信息支支吾吾的。家屬收到拘留通知書後跟我們聯繫說李全明已經死亡了,我感覺有問題就跟你們大隊聯繫了。”

李彪對王志永說:“明天,我們過去提審一下,你幫我們安排一下。”

王志永說:“沒問題。”

李彪說:“明天我們上午九點到看守所等你,你帶好提訊證。到時我們電話聯繫。”

王志永說:“好的。”

徐大笑著說:“我讓王志永明天配合好,晚上請你們吃個飯。”

李大說:“謝謝徐大,晚上我們還要制定審訊提綱,等明天我們拿下嫌疑人,我請徐大喝酒。”

徐大說:“好的,等你們的好消息。”

上午九點,王志永到了看守所,李大他們四人已經在看守所大門口了。王志永拿出提訊證給黃偉,黃偉在提訊證上寫了李彪和黃偉,然後王志永把提訊證給了看守所民警。看守所民警讓王志永他們在5號提審室等,過了十分鐘,“李全明”走進了提審室。

李全明點頭說:“幹部好。”

王志永說:“這四位是江城分局刑偵大隊的領導,今天過來提審你,你要如實回答問題,聽到沒。”

李全明唯唯諾諾地說:“聽到了。”

李大他們四人的眼光像一束束強光似的,刺得李全明不敢抬頭。

黃偉嚴肅地說:“你叫什麼名字。”

李全明一聽是老家的口音,心裡更害怕了,說:“李全明。”

黃偉發火地說:“我們到村子裡調查過,李全明的妹妹李全英,我們也找到了,整個旺盛村只有一個人叫李全明,你不要再裝蒜了。”

李全明說:“警官,我真的叫李全明。”

李彪說:“李全英看了你的照片,人家根本不認識你,真正的李全明已經死亡了,李全明的死亡證明,我們都拿到了。”

李全明不吭聲。

這時,黃偉收到大隊內勤的短信:嫌疑人的真實身份核實到了,他叫趙林發,江城區黃橋鎮人,28歲。

黃偉喊道:“趙林發抬起頭來。”

李全明驚慌地抬起頭,他有三年沒聽到別人叫他趙林發了。他的驚慌失措被李彪他們都看在眼裡了。

李彪說:“你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把事情講清楚,當天晚上有面包車司機看到你的,你只有把事情的經過講清楚爭取從輕處理。”

趙林發還是抱有僥倖心理不交代,他認為交代了就要牢底坐穿了。

田亮拿出指紋鑑定書放在審訊椅前面,說:“趙林發,我們在中心現場提取到你的指紋,又有證人指認你,你不交代也要重判的,你聽清楚沒。”

趙林發看著指紋鑑定書已經在瑟瑟發抖了,說:“警官,我交代,我叫趙林發。”

李彪說:“你把犯罪的事情說一下。”

趙林發低著頭說:“2008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我身上沒錢了,我就想搶點錢,我把一根鋼管別在後背,鋼管一端別在腰帶裡,外面穿了一件黑色外套。我喝了點白酒壯膽,走到江城區黃橋鎮光明路時遇到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我讓他拿點錢出來,他不肯,我就拿出鋼管嚇唬他。他還是不肯,當時我就用鋼管往他頭上打了一下,他就倒地了,我上去就搜他口袋,在口袋了搜出來五百元現金。這時來了一輛麵包車,我很害怕,拿上錢就跑了。當時我很害怕,鋼管忘在現場了。”

李彪問道:“當時為什麼打對方?”

趙林發說:“他不肯給我錢,我很火就用鋼管打了他,當時可能是喝了酒膽子就大了。”

“你搶到多少錢。”

“四張一百元,兩張五十元的。”

“你怎麼會用李全明的名字。”

“當時,我出了事,我就託我同學劉子豪幫我辦了張別人的身份證,他是黃橋派出所的戶籍民警。他對我說以後不能做犯罪的事情,不然會被查到冒用身份信息的。”

李彪和黃偉給趙林發做完筆錄,他們把筆錄給趙林發籤字。李大心裡舒了一口氣,終於拿下這起搶劫致人死亡的案件,在任期內命案可以清零了。

當天晚上,李大他們請徐大、李挺、王志永他們喝酒。在酒桌上,李大、徐大一直誇讚王志永。王志永心裡清楚,自己只是做了應該做的。

第二天,徐大和王志永向朱局彙報了趙林發搶劫致人死亡的案件,江城分局想把嫌疑人趙林發押解回去審判。朱局同意將嫌疑人趙林發移交給江城分局。王志永辦理了移交手續,並將犯罪嫌疑人移交給了李大他們。

趙林發被押解回江城區後,因涉嫌搶劫罪、販賣毒品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