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押解搶劫案逃犯(第2頁)

 魯東說:“好的。”

 2007年6月份一天晚上,李小玲從廠裡下班走到春旺村4組時,李小玲隱隱約約地看到有兩個男子站在路邊,她心裡也有些害怕,但已經快走到跟前了,來不及掉頭了。這時,兩個男子突然攔住李小玲,其中一個男子兇狠狠地說:“把身上的東西掏出來,不然我們要揍你了。”

 李小玲看到另外一個人手裡拿著一根棍子,不停地晃著棍子。李小玲嚇得快哭出來了,說:“兩位大哥,我沒啥錢,你們放了我吧。”

 拿棍子的男子兇巴巴地說“別他媽的給我裝窮,把錢和手機掏出了,省得老子動手了。”

 李小玲害怕地說:“兩位大哥,錢和手機我都給你們,你們不要傷害我。”

 李小玲說完就把口袋裡的500元錢和諾基亞手機給他們了。

 兩個男子拿上錢,說:“不要報警聽到沒,如果報警的話,我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李小玲哭著說:“我不敢。”

 拿棍子的男子說:“給老子滾。”

 李小玲趕緊就往回跑了,跑到春旺村四組的一家小店。李小玲用小店裡的電話打了110報警了。

 王志永接到搶劫警情後,馬上趕往現場,並對嫌疑人進行布控。西橋所的巡邏人員在春旺村工業園抓到一名可疑男子,後經李小玲辨認,該男子就是其中一名男子邊傑。另外一名拿棍子的嫌疑人李雷當時在附近看見邊傑被抓後就跑掉了。

 王志永他們抓到嫌疑人邊傑時,當場在邊傑的身上查獲李小玲的諾基亞手機。犯罪嫌疑人邊傑知道事情敗露,承認了夥同李雷搶劫手機和500元現金的犯罪事實,邊傑拿了受害人的手機,李雷拿了受害人的500元現金。

 第二天,邊傑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根據邊傑的交代,王志永將李雷的戶籍照片製作成辨認照片,李小玲和邊傑都指認出李雷了。王志永將李雷搶劫的證據收集起後,過了幾天就將李雷刑拘上網了。

 王志永、魯東、王波他們三個人開車到s省C市,一共十個小時的車程,他們三個人輪流換著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