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湖畔 作品
第21章 系列盜竊案查處(2)(第3頁)
範文說:“聽清楚了。”
王志永說:“你把事情的經過說一下。”
範文哭著說:“上個月,有兩個小夥子到我這邊賣車,其中一個被你們抓到了,他們穿的衣服很髒,他們開價200多元,我一看他們就知道車是偷來的,我故意壓價到100元,他們沒敢還價,我就知道車是他們偷來的。當時,我老婆也在家裡,她也看到了我收車了,她對賣車的小夥子說車不好處理等,幫著我壓價。就這樣,我和我老婆隔幾天就收一輛電動,一共收了大約22輛。”
王志永說:“這些車,你問處理的。”
範文說:“被你們查獲的六輛我沒有賣掉,剩餘的16輛車都被我賣掉了,其中十輛賣給我老鄉了,每輛的價格在800元至1000元,電動車新的話就賣1000元,舊一點賣八九百元。還有六輛賣給陌生人了,也是這個價格。我記賬的本子上都有的。”
莊小娟也如實交代了收購贓車的違法犯罪事實。
天亮後,凌雪對徐小東、馬成因涉嫌盜竊罪刑事拘留,範文因涉嫌收購贓物刑事拘留,莊小娟涉嫌收購贓物取保候審。
徐達和王志永上午補覺,下午又開始查找贓車。王志永他們找到了範文的十個老鄉,十輛贓車全部追回。到目前為止,一共追回被盜車輛16輛。這些輛待鑑定完車輛價值後全部發還。
李亮所長知道王志永他們破獲了系列盜竊案,他很高興,對於16輛電動車,李亮所長準備開個發還大會。
車輛價格鑑定結束了,李亮所長聯繫分局的宣傳部門開了一個集中發還贓物的會議。報案人領回車輛時都很開心。徐達和王志永他們更開心,付出總有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