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湖畔 作品
第12章 一起打架案(第3頁)
張平說:“我看可以拘留的,贍養費到時他們還要出的。”
這時趙治安的老婆李霞過來了,她聽到警察要拘留趙治安,連忙勸趙治安,說:“贍養老人的錢本來就要給的,不然要被別人戳脊梁骨的。你被拘留的話,兒子明年還想當兵,到時派出所政審就通不過了。”
趙治安一聽被拘留會影響孩子當兵,馬上問王志永:“警官,我被拘留了是不是影響我兒子當兵啊。”
王志永說:“肯定會影響的,派出所發現你被拘留過的話,你兒子的政審肯定通不過。”
張平嚴肅地說:“贍養費本來就要出的,你弟弟願意出,你這當哥的有些不地道了,房子拿了,不肯出錢。我覺得我要跟所長彙報一下,先把你拘留了再說。”
徐美英、李霞、趙治強都在勸趙治安,李霞說:“你不為自己,也要為孩子想想,你被拘留了,孩子以後政審就麻煩了,贍養費本來就要出的,反正我同意要給的,每個月給媽1000元。”
徐美英對張平說:“不要拘留我兒子了,我要為我孫子考慮啊。”
趙治安一聽三個人都在勸他,他也就找了個臺階下,說:“打架的事情,警官你們幫忙調解處理吧,不要拘留了,我媽的贍養費我出。”
王志永看了一下張平,心裡說:“非要弄成這樣,臉都丟光了,才肯掏贍養費。”
王志永說:“打架案你們雙方都申請調解,你們每人寫份調解申請,簽好字。”
趙治安和趙治強每人寫了一份調解申請給王志永。王志永將打架案調解處理,並將贍養費的事情寫進了調解書,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生效。派出所留檔一份,趙治安和趙治強各一份。調解結束後,徐美英、趙治安、趙治強都解開了心裡的結,三個人開心地回家了。
王志永他們跟蔡書記、王主任打了聲招呼就回去了。李所交給他們的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