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什麼忙都幫不上
“你要好好保護自己,我會盡量給你申請監獄外關押,但是因為你是刑事犯罪,而且上面有人阻礙,申請可能會很困難……”高大同大律師說,“無論如何你一定要在脫罪之前保護好自己……”
暹羅國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不能超過37天,但是林震也知道自己這個案子比較複雜。
首先當街傷害是真實發生的,但是要證明這是被迫的,那麼就必須要證明大金牙是綁架犯罪的同夥。
那麼還要牽扯出老虎幫帕善和帕拉人口販賣的罪行,那又涉及到老虎幫的幕後保護傘……
所以,林震知道這場明面上的鬥爭已經非常複雜和精彩了。
而他自己要擔心的不僅僅是法律層面上的鬥爭,這些交給律師和各方勢力的較量就行,他所要面臨的恐怕是直接的死亡威脅!
所以高大同律師的言外之意,是監獄裡很危險,要林震自己小心。
有些地下黑暗的事情,是律師無法干涉到的,他能做的就是儘量替林震脫罪,這已經是他能做的最大限度的事情了。
高大同律師離開不久,查隆就接到了緊急通知,將林震直接轉移到中央監獄!
這如同一個巨大的魔鬼,張開血盆大口,等待著將林震徹底的吞噬!
……
東方大使館。
李若曦這時候在房間裡有些坐如針氈,她在黑貓和修女的保護下,暫時安全了。
但是,她雖然安全了,林震卻處在極度的危險之中。
李若曦打電話給父親李龍象,才知道父親被滯留在大澳國際機場,航空管制下,他的包機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起飛。
不過,也有一個好消息,是父親已經委託洪門二哥找了暹羅國最有名的大律師高大同作為林震的辯護律師。
以高大同在暹羅國的地位,已經是能打贏這場官司最大的希望了。
不過,這依然不能減輕李若曦內心的不安,她想讓林震假釋,但是這確實很困難,因為檢察院那邊已經批捕了。
林震是為了救自己才陷入到危險之中的,李若曦想到這點內心更是無比焦灼。
她實在睡不著,只好起身到花園裡散散步,平復一下焦灼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