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竹鬼書 作品

第52章 重翻舊案(第3頁)

 被告人鄧紫薇犯霸凌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賠償被害人家屬一萬元整,罰金五千。

 被告人體育生幾人因霸凌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五千。

 被告人趙天語因被鄧紫薇蠱惑,並無任何主觀傷人意圖,且善後措施(主動承擔了被害人黎松的火化,安葬費等等)完善,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罰金五千,當庭釋放。

 案件告一段落,林蒼的奶奶也曾三番五次來到警察廳要求尋人,前面幾次還會出警配合老人前往貧民區搜尋一下,可次數多了,警察便不再搭理了。

 只有無助的老人,每天沒事的時候,自己前往貧民區,隔著新修繕的圍牆和大門,眺望裡面。

 事發三個月後,林蒼的奶奶選擇放棄漢城平民身份,自願進入貧民區,成為一名貧民。

 自此,警察也是鬆了一口氣,那個煩人的老太婆再也不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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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間和劉璐兩人緩緩將案件看完,沉思了一會。

 “有一點不對勁。”劉璐皺了皺眉。

 “哪裡不對勁?”凡間問道。

 “葉沁在日記裡一直說的是兩人,可是卷宗裡面說的很清楚,黎松遇害,林蒼失蹤,哪來的兩人?”劉璐拿過日記本,翻到最新那一頁。

 “我瞭解到,那兩名失蹤的孩子,實際上並沒有失蹤,而是因為得罪了趙天語,一個被丟到了漢城貧民區,另一個則被丟進了漢城少管所,按時間推算,他倆現在應該和我差不多大了。

 所以我猜測,綁架趙天語的很可能就是他倆,而不是家人尋仇,呀呀呀,兩名少年,歷經五年時光,一名從貧民區走出,一名從少管所走出,一心只為復仇!”

 劉璐指了指這段話。

 “可能她認為,警方提供的那具屍體並不是黎松吧。”凡間指了指卷宗裡,老人前往警察廳領黎松的那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