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是她能做出的事情(第3頁)
而更重要的是,靈霄彈的琴真的很好聽。
她很喜歡。
她想一直聽這樣好聽的琴。
如果靈霄死了,她就聽不到了。
於是她一把火燒了青樓,救了靈霄和那群女孩。
葉桑那時候看上去,就給人一種很好騙的感覺。
武力很強,想一出是一出,什麼事都敢做。
但好騙。
葉桑喜歡聽靈霄彈琴,就學著那時候千金小姐的樣子,指著她說:“我要你給我當丫鬟!”
可實際上,她那會都不太懂丫鬟到底是幹什麼的,只知道很多人身邊都跟著個丫鬟。
靈霄性格頑強善良,又是被葉桑給救出來的,當時也無處可去,她看著那樣的葉桑,也擔心她再被別人騙,就跟在她身邊了。
聽葉桑說著,厲綏洲微頓,戴著手套的手,捏了塊剛剝出來的蝦仁沾了醬汁送到她嘴邊,“所以,靈霄本來是你的丫鬟?”
葉桑張嘴吃掉,眼睛眨巴:“我那會就看別人身邊都跟著有丫鬟奴隸,出門很威風的。”
厲綏洲失笑,“然後呢?”
“然後啊,”葉桑眼神幽幽:“我發現我不適合當主子,因為得養丫鬟吃飯……”
她自己吃飯,都不知道去哪吃,哪養得起丫鬟?
“於是我就跟靈霄說,我當丫鬟你當主子吧。”
倆人身份調換了一下。
靈霄被她這神奇腦回路,給弄得哭笑不得。
靈霄唯一會的就是彈琴,為了讓兩個人吃飽穿暖活下去,她帶著葉桑換了個地方繼續賣藝,在一些茶樓,或者大戶人家節日上。
她賺的錢夠兩個人吃喝穿住,不讓葉桑再被騙。
葉桑跟著她,負責吃喝玩樂,和保護她。
那會挺好的。
兩人之間,也說不上什麼丫鬟和主子了。
厲綏洲看著眼前的葉桑,都幾乎能想出來,當時的葉桑是何模樣,不由啞然失笑。
那倒是她做出來的事。
“後來,靈霄的琴越來越出名,王公貴族也來請她,賺的錢和地位都逐漸增高,甚至被皇帝賞識,成為了宮廷御用琴師。”
她就跟著靈霄,吃穿住行也越來越好。
靈霄不把她當丫鬟,也沒有把她當什麼主子,更像是把她當妹妹,對她各種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