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團伙作案?(第2頁)
呂忠鑫自然是聽出來了。
他本就沒打算將這事攬到自己身上,連想都沒想過。
領導既然問了,他毫不掩飾地回答道:
“主導辦案的是於大章,今年剛分到咱們這裡的新人,最早提出嫌犯藏身小旅館的就是他。”
“案宗上面提到的線索,都是他在調查中發現的。”
“可以這麼說,整個案子的流程都是他在推進。”
“還有,他是我徒弟。”
沒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呂忠鑫對此很坦然。
專案組有一個算一個,你隨便去問,有不服的嗎?
自己徒弟是靠本事上位的,我們也樂意配合。
不服?
不服你上啊!
“你是說……”吳局斟酌著用詞:
“你們被一個新人領導了,而那個叫於大章的新人帶領你們將案子偵辦到如今?”
呂忠鑫用力點了一下頭,嚴肅地回道:
“是的。”
吳局沉默了。
李鈞張著嘴,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事有點麻煩了。
按照慣例,當一件案子出現重大轉折,超出了當前專案組的能力範圍時,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刻停止偵辦。
然後由上級領導派遣新的專案組來接手此案。
可眼前的情況有點特殊。
專案組裡有人具備破案的能力,但是他的身份……
一個剛來不久,還在實習期的見習警員。
是不是有點太兒戲了?
能破案最好,皆大歡喜。
一旦線索斷了,傳出去可就成笑話了。
#宏口分局讓一個嘎嘎新的見習警員帶領專案組偵辦命案,最後成功辦成了懸案#
這誰受得了。
一念至此,李鈞咬了咬牙,對吳局說道:
“要不,停下來吧。”
要是讓專案組繼續偵辦下去,那可就相當於賭博了。
案子肯定要繼續辦,但也要在合規的情況下。
“停下來倒是容易。”吳局盯著李鈞,雙眼透露出銳利的目光:
“你說局裡有誰能接手這個案子?”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將案子推給上面?
那不更丟臉嘛。
重新組建專案組,換局裡其他人偵辦?
李鈞根本就不用細想,放眼整個分局,有能力接這個案子的……
沒有,一個都沒有!
不是他瞧不起人,而是他對分局的人太熟悉了。
話說回來,假如真有那種能力特別出眾的人,分局也留不住,早讓上頭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