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強買強賣?(第3頁)

 “呵,還挺會裝的。”

 方曦月掏出手機。

 直接撥打了相關部門的電話。

 “你好,我今天在步行街星星米線店吃飯。

 被強買強賣了,我要投訴他們。

 請派工作人員前來核實,謝謝。”

 “哎?哎?你怎麼還真打電話呀。

 為了三十幾塊錢,你至於嗎?”

 ,!

 那服務員竟然上來搶手機。

 還趁機動手打方曦月。

 “當然至於,就是給你們慣的。

 你還想搶我手機,想打我是吧?”

 方曦月靈活的躲開,直接撥打了報警電話。

 店裡吃飯的人很多。

 服務員被攔著衝著方曦月罵罵咧咧。

 方曦月裝作一副受了委屈的樣子。

 別說小白花的樣子還挺能引起大家的同情心的。

 有一部分吃飯的人相信不是方曦月的錯。

 他們都幫著方曦月攔著那服務員。

 不一會兩個警察就到了,工商部門的也到了。

 當然,店鋪經理也到了。

 看到警察那服務員瞬間熄火了。

 店鋪經理點頭彎腰的給方曦月道歉。

 還送了她一張vvip卡,以後來吃飯通通半價。

 並賠償了她三千元,還保證一定會將那個服務員開除。

 那服務員不停的道歉。

 警察根據監控,發現那服務員確實有打人的動作。

 直接將她給帶走了。

 那些幫著服務員的人看到監控都尷尬的不吱聲了。

 方曦月也不在乎他們,跟著去做筆錄了。

 “方小姐,這裡沒什麼事了,你可以自行回去了。

 有處理結果我們會另外通知你的。”

 “好,謝謝警察叔叔。”

 方曦月說完,就看到眼前的男警官嘴角不自然的動了一下。

 估計二十幾歲的他被同樣二十幾歲的人叫叔叔挺無奈的吧。

 “方小姐,你放過我吧,我真的知道錯了。”

 那服務員看到方曦月要走,大聲的喊著。

 但方曦月看都不看她,直接揚長而去。

 做錯事,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方曦月不知道的是。

 這件事被人拍了下來傳到網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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