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抗體(第2頁)
“比如說,”李浩舉了一個誇張的例子,“假設有人因為偷了一隻價值50萬的名貴犬而被判十年監禁,而另一個人參與了涉及買賣人口14年的非法交易,卻只獲刑五年。這種情況,你覺得合理嗎?”
陳海聽得入神,眉頭緊鎖,顯然在思考這個問題的真實性及合理性。
“更有甚者,”李浩繼續揭露,“當一名官員貪汙十億,或許最終只是象徵性的懲罰或是內部處分,而一個普通人若敢嘗試同樣的金額,面臨的將是鐵定的死刑。
再有有人賣菜14元可以行政罰款10萬,某些年收入幾十億的大公司違法才罰款6000萬,你想想,這能讓人信服嗎?特權已經出現。”
星圖和陳海陷入了沉思,空氣中的氣氛變得凝重。李浩的話語雖尖銳,卻道出了許多人內心深處的疑惑與不滿。
良久,星圖打破沉默:“的確,這些問題暴露了法律體系中存在的漏洞和不公。但我們不能因此否定法律本身的價值和必要性。關鍵在於如何改革和完善現有體制,確保其真正服務於人民的利益,實現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陳海點頭表示認同:“我們需要更多的人站出來,為改善現狀發聲。也許過程漫長且艱難,但只要我們堅持,總有希望看到改變的一天。”
“確實,法律本應作為公平正義的守護者,但在實際運作中往往不盡如人意。”星圖緩緩開口,眼神中透露出幾分思索。
李浩接著說道:“很多時候或者說所有時候,法律就像一面鏡子,反映了權力和社會地位的差異。普通民眾犯錯可能遭受嚴厲懲罰,而權貴階層則享有‘隱形’豁免權。”
陳海點頭附和:“正如你所說,同樣是犯罪,因身份背景的不同,判決結果卻截然相反。這種雙重標準令人難以接受。”
星圖補充道:“更不用提那些高官厚祿者的貪腐行為,往往能在制度漏洞和人脈關係的庇護下逃避應有的制裁。”
陳海嘆了口氣:“理想中的法制社會應該是人人平等,法律面前無特權。可現實中,這條原則經常被各種因素扭曲,導致人們對法律的信任度下降。”
“現在就和沙書記的談話一樣,官員似乎無官不貪,人人都貪,世界上或者說龍國還有清官嗎?
上樑不正下粱歪,官員如此,更不用說基層公檢警法,前幾天不是才爆出來路虎女逆行還有警察在機場和遊客要100元這事。”
“這些現象確實存在,”陳海沉重地說,“但我們不能因為個別不良分子而否定整個公檢警法系統。大部分公職人員還是盡職盡責的,只是少數人的行為敗壞了整體形象。”
星圖冷笑一聲:“那為什麼這些敗類不能得到及時清除?難道真要等到他們釀成大禍才有所行動?”
李浩說:“這就是監管機制的問題了。如果有更加嚴格的監督和問責制度,或許就能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
陳海點點頭:“沒錯,我們需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讓法律真正成為維護公正的利器,而不是某些人手中的工具。”
“光是討論也無濟於事,”星圖說,“我們得想辦法喚起更多人對這些問題的關注,推動法制改革。”
“可以通過媒體曝光、公眾輿論等方式,”李浩建議道,“讓大家看清問題的本質,共同呼籲變革。”
陳海總結道:“只要我們不懈努力,總會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哪怕前路崎嶇,也絕不能放棄對公平正義的追求。”
“也許吧,我持中立態度。”
公交車站
“下一站,靜謐雅苑,請下車的乘客做好準備!”
靜謐雅苑位於漢東省京州市中心地帶,緊鄰城市綠肺公園,環境幽靜,空氣質量優良,是城市精英們理想的居住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