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rnm退錢?(第3頁)
林克則是理直氣壯,破口而出。
“總裁,你這可要明辨是非!我們湖人隊經得起查!”
“哪些老闆要調查?可以啊,調查前先把門票收入分我一半!”
“我們湖人隊跑這麼大老遠,幫助他們季前賽的上座率這麼高。他們非但不感恩,還倒打我一趴!”
斯特恩聽完之後也是一陣語塞。林克啊林克,你都是湖人隊的老闆了,身價在nba老闆圈裡數一數二。
還在糾結幾場客場比賽門票收入的事兒?
林克則是繼續火力輸出。
“再說了,誰說季前賽,就必須保證哪些球員要上場了?常規賽、季後賽,就是總決賽也沒這規定!”
“那麼多大牌球星,還整智能化輪休這一套呢!怎麼沒見聯盟要認真調查啊!”
“更何況,我這些球員們,都是正兒八經簽過10天短合同的!還是兩份!完全覆蓋了季前賽的比賽時間週期!”
林克對這次謀劃的季前賽,可是做足了功課!特意讓自己的團隊,好好翻閱了nba的相關規定。
2002年的nba規定,一支球隊和同一名球員在一個賽季內最多簽訂兩份 10 天短合同。這兩份合同可以連續簽訂,也可以在不同的時間簽訂。
但是一名球員在一個賽季內,為同一支球隊履行完兩份 10 天短合同之後,如果球隊想要讓這名球員繼續為之效力,就必須簽訂一份至少到賽季末的正規合同。
就是不能逮著同一個球員,使勁的薅羊毛。在這個賽季,要是給了兩份10天短合同,等到期後,就必須提供正兒八經的合同了。
但是!這個規定只是限制了逮著一個羊拼命薅羊毛,卻沒有限制可以薅多少隻羊!
一個球隊,可以為多少名球員提供10天短合同,則完全沒有約束!!
林克只要保證,在常規賽正式開打前,湖人隊所提供的球隊大名單,符合人數限制即可!
這些華國男籃隊員們,打完nba的季前賽,就準備回華國參加cba了!壓根不存在繼續效力、不存在要提供正式合同的問題。
那還不是大筆一揮,統統提供10天短合同?!
林克就這樣,合理合法,合規,略微有一點點不合情地,偷樑換柱,讓華國男籃披上了湖人隊戰袍,以賽代練!
用nba球員作為陪練!感受nba級別的對抗強度!
林克甚至還趁機,通過10天短合同的方式,變相地給這些華國球員們多發了一點工資!
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斯特恩一時間也是無語凝噎。林克這小子,果然不是個省油的燈!
“林克啊林克,回頭我就組織法律專家,看看這一條規則,該怎麼修改!”
林克瞬間戲神附體,對著斯特恩叫起苦來。
“總裁,這可使不得啊!你要斷了那些逐夢nba的邊緣球員的夢想嗎!”
“不過話說回來,斯特恩總裁。”
“我現在做的這些事情,不光是為了自己的湖人隊。”
“我揹負了這麼多罵名,不也是為了我們的大家庭!”
“不也是為了,整個nba聯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