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科比的助攻(第2頁)

 現在在林克打造的新湖人體系中,科比的壓力被減少了很多,而助攻的環境,也充分得到釋放! 

 並且科比的助攻,肯定不會是自己持球5s觀察,10s運球,最後2s壓哨傳出的甩鍋球。 

 更加重要的是,2002-2003賽季的助攻判定標準,其實是非常嚴苛的! 

 在林克前世的時候,nba聯盟的助攻數據,其實存在一定的水分! 

 1983年開始,nba對助攻的定義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傳球得分後,被傳球球員不能進行多次持球。 

 2被傳球球員必須有意圖嘗試得分。 

 3被傳球球員在接球后必須能夠立即行動。 

 但在2015-2016賽季,nba對助攻的計算規則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 

 1持球時間不再是助攻計算的因素之一。原來的規則中,如果接球的球員在接到球之後持球時間超過2秒,那麼前者的助攻就不再計算。 

 2只要前者的傳球是合理的,無論接球的球員後續發生什麼動作,助攻都會被計算。 

 舉個例子,比如jr·史密斯接到隊友傳球,做一個pump fake+胯下連續運球+後撤步之後,再出手進球,只要動作連貫,也能算傳球者一個助攻…… 

 就尼瑪的離譜! 

 而且都已經足夠離譜了,還有人倡議放鬆助攻的判定標準。 

 就在2024年的時候,nba高層有人提出新的規則方案,即在球員傳出球之後的5秒鐘之內,只要隊友能夠把球打進,那麼都可以算這位傳球球員的一次助攻數據! 

 意味著,哪怕是隊友第一次出手沒進,自己搶到籃板後再次打進,也可以算作助攻! 

 甚至,有一些持球大核,還公開力挺、支持這個規則方案! 

 某持球大核直接發言。“這樣的決定非常正確。在比賽中,很多時候球員明明傳出了好球,可隊友沒有第一時間投進去,這就不算助攻,這聽起來確實很荒謬。” 

 “我們在球場上努力為隊友創造機會,有時候一個傳球的價值不僅僅在於當下是否立刻轉化為得分,它可能會在接下來的幾秒鐘內產生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