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真情表白(第2頁)
對於戀愛和婚姻,在他的印象中,滿打滿算才有三次:第一次是來礦時的前夜,母親張桂花讓他穿的要講究一點兒,這樣能給別人留個好印象,萬一礦上的哪個姑娘相中他了,他的終身大事就解決了;第二次是上月大姐來信,信中提到為他介紹對象的事,讓他回家探親時去相親;第三次就是今天夜裡李夢然突然向他表白,要嫁給自己。
他覺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能夠戀愛之後,牽手走進婚姻殿堂,成為夫妻,是前世修來的緣分。茫茫人海當中,偏偏兩個人能夠相遇、相知,相愛,是極其不容易的事。緣分的交互,相識的時間,彼此的契合,雙方父母的滿意,這些都是左右兩個人婚約的因素,能夠跨越多重因素,從而走到一起,肯定是一件幸福的事。
但是,他也知道,兩個人的戀愛很現實,婚姻更現實,不僅僅是卿卿我我,還有同舟共濟。戀愛和婚姻不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牽手擁抱就可以了的,是一起扛住,一起互為支撐,一起組建家庭,所以需要相愛,需要默契,需要觀念一致,還需要堅定地站在對方身旁。
現實告訴他,物質決定意識,沒有物質基礎的愛情,註定不會走遠,因為缺少走下去的理由。很多時候它比愛情本身更重要,就像養分一樣,沒有它,愛情就只會停留在原地,永遠也長不大,更不會開花結果。外貌決定有沒有可能在一起,性格決定適不適合在一起,物質決定能不能穩定的在一起,信任決定能不能長久的在一起。
戀愛往往發生在兩人情感最為純真、未經世事的時期,因此它常常被視為美好而難忘的。這種純真的情感可能會讓人對婚姻抱有類似的期待,即希望婚姻也能像初戀那樣充滿浪漫、激情和純粹的愛。
然而,隨著交往的進一步加深,兩人會逐漸意識到戀愛與婚姻之間的巨大差異。戀愛可能更多地關注於情感上的滿足和浪漫的體驗,而婚姻則涉及到更多的責任、妥協和現實生活的瑣碎。
戀愛中的甜蜜和激情可能會讓人忽略掉一些潛在的問題或矛盾,但婚姻卻需要雙方通過不斷的溝通和努力來建立和維護信任關係。這種信任關係是婚姻穩定和幸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