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當場宣佈當場抓
崇禎十四年五月初八日。
早已在浙江十一個府等候多時的人員。按照盧象升事先下達的命令,開始按照名單,進行抓捕。
盧象升定的截止日期是五月初七。
五月初八一大早,盧象升安排到各州縣的人員,就到衙門進行最後一次核對。
核對完畢後,開始對所有有問題的人進行審訊。
縣衙的人,必須全力配合。
浙江巡撫熊奮渭被罷免。新任浙江巡撫董象恆尚未到任。
盧象升作為浙直總督,又有朝廷的旨意,自然得到了各州縣衙門的支持。
浙江總兵蔡弘毅事先也接到了盧象升的命令。他按照盧象升的命令,安排浙江各衛所全力配合此事。
這是一個大行動。
盧象升親自帶著人來到杭州城外的錢塘縣。
錢塘縣縣令張應遴得知浙直總督盧象升親自出馬,急忙率領縣衙的官吏前來迎接。
盧象升沒有說話,徑直往裡走。
到了大堂之上,面對張應遴等一干人等,說道:“前期已經給浙江所有州縣的人員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截止日期是昨日。
但是,有些人心存僥倖心理,有些人認為我盧某人是在說空話。甚至有些人自認為背景強大,我不能把他怎樣。今天我就讓這些人看看。什麼叫言出必行。開始吧。”
陳贏當場宣讀錢塘縣縣衙人員涉及人員的罪狀。說完一個,帶走一個。
一共抓捕了十二個人。
錢塘縣縣令張應遴主動攬過,說道:“鉅鹿伯。錢塘縣衙出了這麼大的事,作為縣令,我是有責任的。請鉅鹿伯責罰。”
張應遴自打擔任錢塘縣縣令。整頓吏治,興辦學校。還組織修建了西湖白堤、斷橋等工程。
盧象升對其印象非常好。就說道:“張縣令。你是你。他們是他們。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還用別人說嗎?
事先我已經反覆強調了,他們依舊是執迷不悟。他們就得為自已的錯誤,付出代價。這件事與你無關。”
盧象升定了調,張應遴自然是沒有事的。
緊接著,盧象升就命張應遴安排縣衙人員,配合陳贏等人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