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順道祭拜孫承宗
明朝最初的地方官職,實行的是權力一分為三,分別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管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都指揮使司管軍事。
這樣設計,地方權力不集中。大家相互制約,各幹各的。
彼此相安無事。
這在和平時期,倒也可以。
可是隨著明朝內部矛盾不斷激化,需要三個部門協調工作時,誰也管不了誰,誰也壓不住誰,事情就不好辦了。
如果事情不急的話,可以請示朝廷予以處置。
要是遇到重大事件,一來一回,那就會耽擱很長時間。
朝廷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設立了巡撫。
所謂巡撫,就是巡察撫慰的意思。
明朝最早的巡撫,就是太子朱標。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安排太子朱標巡撫陝西。
主要目的就是,西安做新的都城,是否可行。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安排巡撫,都是一些臨時性的工作。帶有特殊使命。
後期,隨著制度的不斷完善,巡撫成為了一個常設職位,並且長期在地方工作。
巡撫只能負責一省,或者一個特定區域的軍政事宜。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如北方經常侵擾大明的蒙古勢力,東南沿海氾濫的倭寇,以及明朝末年的流寇問題,都不是巡撫所能解決的。
需要幾個省的力量來處理。
總督應運而生。
比如最早的宣大總督、浙直總督、三邊總督等。
盧象升就任的這個保定總督,就是管理保定、河南和山東三個地區的軍務。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保定可不單純是指保定府。
而是保定巡撫所管轄的範圍。包括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廣平、大名六府,以及提督倒馬關、紫荊關、龍泉關等關隘。駐紮地也不是保定府,而是在真定府。萬曆年間又讓其兼管河道。
盧象升擔任的保定總督,負責保定、山東、河南軍務。就是隻負責軍事行動,而不得干預地方行政的。
崇禎皇帝和朝廷安排他擔任這個職位,是為了防止清軍的再次入關。
而盧象升知道,清軍短時間內是不會入關的。眼下需要做的是剿滅農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