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搬救兵
距離大婚第二天,我開始籌備爺爺交代的事情,七十二天的天譴,以及與黑龍王完婚後的事情。
我換上嶄新的衣服,特意去了一趟菜市場。
這裡熱熱鬧鬧,賣什麼的都有,每每傳過蔬菜攤,還會有人招攬我買東西。
我徑直走到一家肉鋪子,肉老闆穿著寬鬆的防水褲,光膀子叼香菸,一邊剁著排骨一邊喊:“農村笨豬肉,剛送來,沒打水,肉質嫩香啊,不好吃不要錢。”
“老闆,來一條離娘肉。”
“好嘞,要哪一條。”
肉老闆一抬頭,眼神愣了一下,猛嘬幾口香菸,把菸頭一丟興奮道:“張元吉!”
“好長時間沒見,最近生意怎麼樣?”我笑著說。
“湊活事兒吧,過一天算一天,對了,你要買離娘肉,難不成你小子準備結婚了?”
肉老闆叫“馬志剛”,家裡世代都是養豬的,好多年前他父親殺死一隻“靈官豬”,被惡靈反噬,全家鬧的家破人亡,就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被我家老爺子救下。
在老爺子出面調解,那頭靈官豬被他請回去供奉,事兒才算就此作罷。
可靈官豬有另外一個附加條件,就是馬志剛必須夭折三個兒子還債,債還清就可以得到靈官豬的加持,從此大富大貴。
馬志剛覺得大富大貴也沒什麼用,吃吃喝喝就是一輩子,現在全家都死了,他不想結婚生子以後,還需體會喪失親人的痛苦。
索性這小子一個人不戀愛,不結婚,賺點錢就去足療店瀟灑一圈。
我把結婚的事情告訴他,馬志剛挺高興的,說:“你結婚,我必須到場去隨禮!”
我說:“夠意思,不過這次還有一件事求你幫忙,你來參加我婚禮,需要穿上你們家的蓑衣靈官裝,帶好靈官刀。”
馬志剛愣了一下,隨即又叼起香菸,擺擺手:“放心吧,咱們這麼多年的關係,你的事兒就是我的事兒!”
“那就謝謝了,二斤離娘肉,要好的。”說完我給馬志剛掃了200塊錢。
他答應我結婚那天肯定會到。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為讀書人。
因為人的讀書的讀的多,就懂得權衡利弊。
見完馬志剛我又去了一趟魏三的算命館,下午算命的人少,魏三坐在搖搖椅上,搖頭晃腦聽著單田芳的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