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胖胖 作品

第4章 鎮中豔遇(第2頁)

 原來死去的那人外衣下面穿了一層不知道是什麼做的馬甲,馬甲上面微微泛起一層細小的倒刺。狐妖用力一掌,那些倒刺就扎進了手掌。很明顯,這些倒刺上面是餵了毒的,毒已經侵入了手掌。這人來的時候明顯也是做了充分的準備的,要不為啥能和實力高自己很多的人談笑風生啊。

 “該死!這個卑鄙的傢伙,竟然在這裡暗算我!”狐妖有些懊惱。但是很快恢復了冷靜開始運氣逼毒。

 這所有的情況,都被張偉看在眼中,在狐妖中毒後,那紅色的條形標記竟然減了一段長度,哎,這個是什麼情況?難道這紅色的條形顯示,是代表對方的生命力嗎?意思是張偉可以看到對方的血條了。

 張偉心裡說,這般浪費機會會被天打雷劈的啊,隨後運足真氣,閃電一般衝向正在運氣療傷的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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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偉第一次出擊,所以他沒有留任何後手,按照在山上學的東西,飛起一掌就衝狐妖而來。師傅說過,在實力相當的情況下,唯快不破。只要你速度夠快,你就能立於不敗之地。所以為啥也是在山上經常追打張偉。

 張偉本也想去打狐妖的後背,但是剛才見到了教訓。他怕那狐妖也有什麼寶物護身。所以他直奔狐妖的腦袋而去!用盡全力的這一擊,張偉的手掌上竟然出現了一點淡黃色光暈籠罩的掌鋒,張偉這才明白,自己練了三百多年什麼的掌法,為什麼叫金鋒掌。

 由於狐妖在運氣療傷,對周圍也沒怎麼在意,再加上張偉的修為,還有最近得到寶貝功力的突飛猛進,等到狐妖有反應注意到有人偷襲他的時候掌風已經到了頭前,狐妖還沒來得及啊的一聲,腦袋就被強大的掌風擊碎。狐妖的腦袋被打了一個萬朵桃花開,屍身轟然栽倒,表示這場戰鬥已經勝利了。

 張偉差點吐了,他預想了一萬種可能,但是萬萬沒想到卻出現了這種結果。自己全力的一掌已經可以出現掌風,而狐妖根本沒反應就被爆頭,看到眼前這一幕,張偉可沒心思欣賞。第一次戰鬥就是這麼慘烈,這讓他根本接受不了。

 張偉回身打掃戰場。他也想看看那人身上穿了個什麼鎧甲,這人最起碼死了個全屍,從心理上還那麼好接受一點。扒開那人的外衣,外衣下面,有一個灰色的短絨衣服,應該就是傷狐妖的反甲了。

 張偉本有個想法,就是把這個寶貝收走自己用。但是問題緊接著就來了,就是如何把一件衣服從一個死人身上脫下來。

 這個問題對於一個殺人越貨的江洋大盜來說,就好像把自己的鞋子脫下來一樣簡單。但是對於張偉卻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經過再三考慮,他決定放棄這個想法,他實在想不出如何從死男人身上脫下一件內衣,就讓他陪著他的主子長眠在此吧。

 張偉就選擇在那塊發生過大戰的大石頭旁邊挖了一個坑。讓這倆壞蛋生雖然沒有同床,死叫他們同穴吧。倆壞蛋都不是什麼東西,有人把你埋了,就算給你面子了。

 先埋那個狐妖,就他最壞。殺人吃人提升功力,你就在最下面吧。張偉不願意多看那個狐妖,挖坑的時候也沒怎麼注意。等轉身想去把狐妖扔坑裡埋了的時候,發現由於狐妖已死,功力也散了,就已經變回了原形。

 這下張偉反而大喜,這樣心理的障礙就小很多了,不就成了一個沒有腦袋的死狐狸了麼。就算大點,在山上還是吃過的。味道嘛,狐狸味,嘎嘣脆,營養價值是饅頭的五倍。

 由於狐妖很大,他穿的那身衣服被撐開,散落在地上。張偉把狐妖扔進新挖的大坑裡面,轉身去拿他的衣物的時候,發現地上掉落的儲物戒指,不管那麼多了,先拿著吧。

 轉念一想,好像有記載說,雖然人到了金丹期才能形成自己的內丹,但是對於妖物來說,只要能穩定化形,就有了自己的內丹,面前這個狐妖,我何不直接煉化了拿內丹呢。

 於是張偉就起身找了點柴火生了一把火把屍體扔了進去,等到燒的差不多了,在坐在一旁推動自己的真氣進一步煉化,大約又過了一段時間,張偉從灰燼中翻出一顆乒乓球大小的紅色內丹,想必這就是成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