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石敲門 作品

第168章 十面埋伏(1)(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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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站在被告律師那邊。

 方劍也並不氣餒,又說:“那好吧,原告的法拉利是否來歷不明我也不追究,我現在只想說的是,既然被告律師也認為凡事有果必有因,那麼我的當事人,為何會指使莫愁襲擊打砸你的車呢?這裡頭,應該還有別的原因吧。”

 然後,就輪到凌陽說話。

 凌陽並沒有立即解釋,而是問一群陪審團:“諸位,問一個問題。假若你的車子被人刻意堵住,出不去,也移不動。而對方又分明是故意的。請問你們會怎麼辦?”

 陪審團們想了一會,都未給出答案。

 凌陽便說:“對方拒不讓道,與之溝通,還被罵了一頭一臉。所以,我只好出此下策了。請問被告律師,我做錯了嗎?”

 被告律師冷靜回應:“雖情有可原,但原告你的做法卻是錯了,因為你損害了被告人的財產,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損害他人財物者,理應照價賠償。”

 方劍陽立馬說:“被告律師在偷樑換柱。我想,有人堵住我的去路,換作任何人要麼繞道走,要麼掃清障礙。我的當事人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只好自己掃清障礙。這有錯嗎?”

 方劍陽語氣犀利:“就是因為被告的車子價值千萬,所以她篤定,無人敢損毀她的車子,這才抱著有恃無恐的想法堵住我的當事人的去路,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稱作釣魚犯法。也就是故意逼迫當事人做出犯法之事。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在道德上,更是可恥的行為。”

 當然,方劍陽這個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法律可不講什麼原由或是過程,它只講結果,不管武文麗做了何等事,凌陽砸車是事實,不容抵賴,雙方就圍著這個問題僵持不下。

 也因為雙方僵持不下,所以法官只好暫且休庭,並在私底下問雙方是否和解。這事兒,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身為法官也為難呀。

 武文麗冷哼一聲,表示不願和解,要把官司進行到底。因為她相信自己就算有錯,但事出有因,到時候罪名也會被減輕許多。

 喜歡女婿懂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