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煜吃魚魚 作品
第102章 根正苗紅的問題子女(第3頁)
王大鵬這個王八羔子,不止一次被前進煤礦的保衛科扣下。
前前後後,總共四次。
第一次,陸山林過去撈人,被保衛科訓得和孫子似的。
隨後幾次,撈人的村幹部無一例外,個個狗血淋頭。
“行吧,我就跑一趟。”
出了這檔子事,其他人都不願意過去挨訓,如果陸遠也不過去,最後的結果只能抓鬮。 要問王大鵬是何許人,為什麼能夠勞動村裡幹部次次過去撈人。
這還要從王大鵬的爺爺說起。
那一年。
王大鵬他娘剛懷上孩子,王大鵬他爹就跟著部隊去了北邊。
一走就是五年。
直到王大鵬四歲的時候。
上面派人一塊匾,一枚軍功章。
王大鵬他爹犧牲在戰場上,屍骨也被埋到了江對面。
由於經受不了打擊,第二年王大鵬他娘就沒了。
村裡承擔起照顧王大鵬的責任。
由於是烈屬,不論王大鵬搞出什麼么蛾子,村子都是睜一隻眼閉一眼。
本來像王大鵬這樣的烈屬,屬於優先入伍的人員。
壞就壞在,王大鵬對做小買賣異常感興趣。
經常去公社偷偷賣東西,屬於根正苗紅的問題人員。
一旦在部隊搞出問題,繼續幹這種投機倒把的事情,公社和村子都要跟著吃瓜落。
這麼一合計,還是老實待著吧。
由於被公社嚴防死守,王大鵬又開始轉戰附近的礦場。
私底下交易沒問題。
偏偏,王大鵬跑人家大門口擺攤。
國有單位無論大小,都有保衛科。
自家廠區門口有人擺攤,保衛科如果不管,等於翫忽職守。
得知王大鵬是烈屬,保衛科倒也沒怎麼為難他。
只是讓王大鵬寫一份悔過書,沒收帶來的東西。
事情也就這麼過去了。
無奈,王大鵬和他爺爺一樣,天生一根筋,是個倔脾氣。
既不肯寫悔過書,也不願意將東西交給保衛科。
事情鬧大了,人也被扣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