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墨 作品

第18章 想死,三腳把我踢飛(第2頁)

 “不是就給我走快一點!” 

 “是、是、是。” 

 唯唯諾諾地向前走著的我,簡直就跟剛剛開始工作的時候一模一樣。 

 那時候的我還只有弱小的55公斤,辦公室的大胖子因為我打字快、腦子好、長得帥、體重輕而妒忌我、排擠我、欺負我。 

 正是在那樣略為艱苦而又潮溼的環境裡,我經過2年零3個月的發憤圖強,成功發展壯大到130公斤,開始跟那個大胖子分庭而立。 

 而再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那個大胖子忽然大病了一場,身形隨之急劇變瘦。他那個引以為豪的肚腩就像一個破洞的皮球,每看一眼就弱小一圈。 

 沒過半年,大胖子整個人已經變得跟10年前的我差不多了,高1.69米、重49公斤,走起路來聳著肩膀弓著腰、好像全世界都會欺負他似的。 

 再後來,我因為工作出色,咳,沒錯,就是因為打字快,我調到了打字室。於是辦公室的大媽告訴我說,那個大胖子得了肝癌,每隔3天都要做一次化療,因為皮膚代謝的速度跟不上他消瘦的速度,全身皮膚都是鬆垮垮的。 

 我很奇怪大媽為什麼連這麼細節的八卦都知道,但是我沒敢問。而緊接著,打麻藥又說出了一個我絕對想不到的比喻:哎呀,如果你拉一下他的皮你就知道,好像麥芽糖一樣啊!拉了又粘著!拉了又粘著!哎呀! 

 忽然說起兩個有關無關的題外話,並不是因為我沒有別的想說,而是因為我的腦子裡就這麼莫名其妙地浮起這些畫面。 

 可能,是因為我走在可惡妹子前面的動作太畏縮了吧? 

 不過也有能,是因為我又有點懷念辦公室的人和事了。 

 “喂!你去哪裡啊?這裡就是了!上樓!” 

 可惡妹子罵罵咧咧地說著,自己就“嘭”一聲踢開了李珍村衛生院的門、率先走了進去。 

 我回過神來,跟著走了進去。 

 藉著那微弱的夜光,我發現:李珍村衛生院的門把子雖然破舊、但還是很光滑的,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沒有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