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西洲 作品

第1591章 兩種措施(第3頁)

 然而只要嚴森待在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的位子上一天,楊火就會存僥倖心理。

 葉正陽經過認真的思考,決定採取兩種措施,一是決定對吳海生涉黑涉惡團伙進行秘密立案偵查。

 此時,牛新生已經從南方回來,查到了一些情況,找到了當初與吳海鑫家族爭奪礦山的一個老闆,這個老闆在與吳海鑫家族爭奪礦山失敗後,便離開了青山縣,去南方打工了。

 現在牛新生找到他,向這人取了口供,帶回來準備作為認定吳海生犯罪團伙的證據使用。

 既然這樣,那就想辦法先打掉吳海生犯罪團伙,再繼續深入調查,查清吳海鑫身上的問題,至於吳海鑫背後有沒有魏自忠侄子的存在,先不去管了。

 而另一種措施就是,葉正陽準備向鄭直彙報嚴森的情況,嚴森目前來說雖然還沒有暴露他身上的一些問題,但是僅僅因為他外甥這事,就足以讓人懷疑,他在他外甥一案中可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如果嚴森存在包庇他外甥楊火的情況,就不適宜待在縣紀委副書記的位子上了。

 縣紀委的幹部必須要做到清正廉明才行,絕對不能存在燈下黑的情況。

 葉正陽把這一情況向鄭直彙報之後,鄭直便蹙起眉頭琢磨起這個事,鄭直對縣紀委的工作並不滿意,其實他早就想把趙明這個紀委書記給換了。

 但是鄭直考慮到縣紀委書記是一個敏感的職位,如果他貿然給撤換了,容易引起不好的反彈,並且趙明相對來說也沒什麼大錯,換了他,萬一再調來一個還不如趙明的紀委書記呢?

 而且換掉趙明,還需要市委組織部和市紀委的配合,鄭直不想再那麼麻煩,因而還不如他對縣紀委其他班子成員進行大換血,縣紀委其他班子成員只是科級幹部,在縣裡頭調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