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西洲 作品
第213章 按法律辦(第3頁)
魏自忠道:“王縣長,我幹了五年公安局長,位子始終不動,上次我免陶瑾菲就把老陶給得罪了,你現在又說這樣的話,我以後就什麼也不管了,愛咋咋的吧。”
一聽魏自忠發了脾氣,王學典不敢再逼他,忙說:“好了,老魏,和你開個玩笑,你要保證我大哥不出什麼事。”
魏自忠無奈地答應下來,放下電話後,他想了想,就給李正打了一個電話。
李正此時正往縣裡趕,去遞交手續,準備將王兵刑拘,把王學勝給治安處罰,送拘留所關押。
接了魏自忠的電話,李正立刻趕到縣局,見到了魏自忠。
魏自忠見他來了,狠狠地瞪了李正兩眼。
李正見了,既怕又不怕,怕的是魏自忠畢竟是局長,以前想見一面,都不太可能,現在當了所長,才有資格跟局長打上交道。 而不怕的是,他沒做什麼錯事,堅持按法律辦事,魏自忠即使是局長,也要按法律來,不能對他怎麼樣。
看了李正兩眼,魏自忠才說:“聽說你抓了一個叫王學勝和一個叫王兵的人?”
李正點頭道:“是的,魏局,我過來正想著報批,將他們一個治安處罰,一個刑事拘留呢。”
魏自忠問:“你把具體情況跟我講講。”
李正講完,魏自忠說:“王兵沒有到現場尋釁滋事,僅僅是其他人的供認,而他本人又不承認,如何認定他構成尋釁滋事呢?”
李正道:“雖然王兵本人沒有供認,但有其他多人證實,王兵作為尋釁滋事案的主謀,當然可以認定他涉嫌犯罪,而我們公安機關就是要把涉嫌犯罪的人給抓起來,最終他們構不構成犯罪,那是法院和檢察院的事。”
魏自忠道:“你不能把事情推到法院和檢察院的頭上,萬一你弄錯了,這個責任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