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么四 作品

第1章 離婚(第2頁)

 我們走出民政局的大門,陳辰仰頭看著天,長長地出了一口氣,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我看著她,她早已經不是十餘年前與我剛剛相識的時候的模樣了。那時,陳辰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我卻如同一個乳臭未乾的毛頭小子。我至今都想不明白,為什麼我並沒有費很大力氣就把她追上了。 

 陳辰笑得很大氣,她說:“於翠花,中午一起吃個飯吧。” 

 我當然不叫於翠花,這只是我大學時期的外號而已。那時,我總是哼唱《東北人都是活雷鋒》,並且每次和男生們聚餐時,總是會開玩笑地和服務員說“翠花,上酸菜”,久而久之,我的外號便成了“於翠花”。後來,我們班裡無論男生還是女生,都稱呼我為“於翠花”,包括陳辰。即使後來她與我交往之後,稱呼依然沒變。 

 我和陳辰結婚之後,她仍然堅持對我用這個稱呼,以至於我們的女兒在剛剛開始學話的時候,一度誤以為我真的叫“於翠花”,這也導致我們用了好幾個月才把她對我的錯誤稱呼扳過來。 

 “算了吧,陳辰,你也挺忙的,而且我一會兒還要出差呢。”我說。我有時候叫她“陳辰”,有時候叫她“辰辰”,她能聽出來這其中的不同,因為我的發音強度是不一樣的。 

 陳辰不解:“大禮拜五的,怎麼還出差呀?明天還要工作嗎?” 

 實際上,我週日從北京走都不晚,因為我只要在週一投入到工作之中就行。其實我是這麼打算的,我和陳辰辦理完離婚手續,正好趁著週末,提前兩天去南京,在那邊遊玩一番,放鬆一下心情,然後週一再去做項目上的對接。我對陳辰說:“我不知道領導們是怎麼安排的,非得讓明天對接工作。” 

 “你幾點的高鐵?”陳辰問我。 

 “下午一點半的。” 

 “那你是先回家還是直接去高鐵站?”她又問。 

 我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現在剛剛十點。我說:“我想先回一趟你媽那兒,看看小石榴,然後回家去拿書包,再去火車站。” 

 小石榴是我們女兒的小名,因為她剛出生的時候紅紅的、圓圓的,我和陳辰在小蘋果和小石榴之間選擇了後者作為她的小名。 

 陳辰點點頭,說:“要不然你還是先回去拿包吧,然後再去我媽那兒,畢竟我媽家離火車站更近。” 

 我說:“我從南站走,不從北京站走,還是先去看孩子吧。” 

 陳辰說:“今天你也沒開車,那我開車送你吧。” 

 我說:“我坐地鐵吧,也挺方便的……你直接去單位吧。” 

 陳辰說:“行,那你路上小心啊。” 

 我點點頭。陳辰走向她的車,忽然回頭對我說:“你回家先刮刮鬍子吧,都邋遢得沒樣兒了……到了那邊也理理髮吧。” 

 我摸了摸人中和下巴,確實有些刺手,便說:“行。”然後對她擺了擺手,她鑽進汽車,發動了它。 

 我看著陳辰開車離去,忽然感覺到我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心平氣和地說話了。也許最近一段時間我們交流的比較少,更加趨於理智了吧。也許是我們終於在法律上“擺脫”了對方,甩下了一個沉重的包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