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白 作品
第六百七十七章 隋素朝是個很好的人(第2頁)
“我想知道隋素朝是誰,你們是什麼關係,又有什麼約定,讓你在這等他至今。”
“隋素朝是這個家的主人。”
於明珠直接開口。
過去了一百多年的事情,她脫口而出,像是就發生在昨天。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還只是這個家裡的小主人,我那時候也不住在這裡,而是在離這裡很遠的村莊,我家裡過的不好,我爹沒錢還賭博,我娘生我弟弟傷了身體,還被我爹要錢時打斷了一條腿,為了維持生計,我和我兩個妹妹都被賣了出去,只留了我姐在家照顧我娘和我弟弟。”
【好傢伙,古代版的賭博的爸,生病的媽,耀祖的弟弟,和破碎的她。 】
“我一開始被賣的並不是這裡,而是給一個老光棍當媳婦,那時候我才剛十歲,我害怕,我哭著求我爸媽不要賣了我,但我還是被老光棍領回了家。慶幸的是,老光棍在將我領回去的當晚,和人喝酒慶祝,喝醉上廁所時掉茅坑裡淹死了。”
“老光棍沒其他家人,我又成了自由身,聽說這事後,我爹高興壞了,將我領回家又能再賣一次了。結果附近人都說我小小年紀陰毒剋夫,周圍村裡都是窮人,買女孩要麼當媳婦要麼當童養媳,我這名聲一出去就沒人敢買了。我爹就把我帶到城裡,因為我長得還行,他最先就帶我到了窯子裡,但裡面的人嫌我年歲小還得養幾年才能掙錢,沒收,他才又將我帶到街上,頭上插根茅草,看有沒有人牙子,或者哪家富貴人家要買丫鬟。”
“我就是這時候被隋家買了回去,我忘記多少錢了,反正我爹嚷嚷著說還不夠他賭一場的,但還是因為不夠他賭一場的銀子將我賣了出去。”
“其實賣給有錢人家當丫鬟,比賣給老光棍當媳婦好太多了,也比在那個家裡好太多。”
於明珠講述這些時,臉上不見一絲難過。
時間能讓一切情緒變得平淡。
當然,對於那樣的家庭來說,賣給別人家,即便是當丫鬟也算是一種逃出生天。